2022年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法治和普法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和省自然資源廳法治建設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中心工作,健全完善規劃資源法治體係,加快規劃資源法規製度建設,優化政府履職能力,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強化法治政府監督,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積極開展普法宣傳,為切實履行“兩統一”職責提供法治支撐和保障。
一、全麵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為重要抓手,廣泛深入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組織全係統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討論、交流,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腦,走深走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列為全市係統幹部職工培訓必學課程。
(二)全麵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資源廳推進法治建設各項決策部署。認真貫徹實施《2022年法治杭州建設重點工作清單》、《浙江省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實施方案》、《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係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加強局黨組對規劃資源法治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統籌協調規劃資源法治建設重大問題,切實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規劃資源“兩統一”職責。
(三)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等重要法律法規。把學習宣傳憲法放在突出位置,將憲法所確立的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基本製度作為規劃資源係統宣傳憲法的重要內容。結合“12·4”國家憲法日,認真開展紀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四十周年係列宣傳活動。積極落實憲法宣誓製度,提高幹部職工憲法意識。持續學習宣傳《土地管理法》、《行政處罰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條例》等重要法律法規,加深對耕地保護、土地管理、礦產資源保護等生態文明建設理念的理解。
二、完善規劃資源法規製度建設
(四)推進重點領域立法立規工作。強化製度係統集成和創新,做好《杭州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和《杭州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條例》(修訂)的立法調研工作,總結杭州工作中的成熟經驗,努力上升為法規要求,形成製度創新亮點。
(五)加強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嚴格落實規範性文件“三統一”製度和各項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製定、合法性審查、備案等工作,切實提升文件質量。持續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修改等工作,通過建立公示、例會、通報、聯審、考評等製度,指導各處室按計劃完成修改製定規範性文件,助力構建一流法治營商環境。
三、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六)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編製並公布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推進重大決策規範化管理。貫徹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要求,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有效。進一步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執行和後評估工作。
(七)規範公平競爭審查。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製度實施細則》,製定涉及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市場準入和退出、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文件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時,加強公平競爭審查,防止排除、限製市場競爭。
(八)優化權力運行機製。加強權力事項動態維護,規範監管事項管理,促進全麵依法履職。統籌推進自然資源信用體係建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廣應用“掌上執法”係統、證照分離改革等各項工作,深化新型監管機製建設,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職責,優化營商環境。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和結果等關鍵環節,在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法製審查、執法信息化和組織保障等方麵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的法治環境。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邀請特邀執法監督員參與相關執法監督工作,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九)嚴厲查處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堅持嚴控新增、減少存量,圍繞構建查違糾違“天羅地網”的總體目標,建立“早發現、早製止、嚴查處”的常態化監管機製。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自然資源違法行為,依法該立案的堅決立案,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沒收的堅決沒收,該移送的堅決移送。
四、切實預防化解行政爭議
(十)持續推進“兩高一低”整治。堅持調解優先,積極探索爭議多元化解決機製,力爭發案量、敗訴率保持低位。加強與各級法院、複議機關的協同配合,借力府院聯席會議等機製,通過對共性問題的互動研討,形成指導性意見。加強重點領域訴源治理。編製近五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典型案例彙編,針對典型案例中的突出問題,開展“以案釋法以案治本”專項行動,每月組織疑難複雜熱點問題專題研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一)加大行政爭議調解適用。進一步發揮行政調解功能,規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聯動,通過窗口“坐診”、上門“問診”等途徑將爭議化解前移,完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製。在案件受理環節和案件審理、辦理過程中,積極回應群眾訴求,主動做好政策法規解釋說明,力爭通過調解化解矛盾,做到案結事了。
(十二)落實敗訴風險評估、報告及處置機製。在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的辦理過程中,落實敗訴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即對接收的案件材料主動開展敗訴風險評估,對確有敗訴風險的案件履行報告職責,並與行政爭議化解、敗訴預警處置等機製有效銜接,采取各種措施避免敗訴。
五、全麵開展規劃資源普法宣傳教育
(十三)深入開展普法宣傳。通過集中培訓、網絡學堂等形式,創新宣傳形式,增強宣傳實效,重點做好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關鍵崗位等法治宣傳教育。結合負責人出庭組織機關幹部旁聽庭審接受教育。結合“地球日”、“土地日”、“憲法日”等重要宣傳節點,麵向群眾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
(十四)加強普法宣傳陣地建設。利用城市規劃展覽館、公園、廣場等場所、設施,通過共建等途徑,積極創建規劃和自然資源普法宣傳陣地,設計製作各種動漫、展板、宣傳手冊、宣傳品和宣傳活動,擴大規劃資源法治宣傳影響力。
(十五)持續推進法治人才建設。加大法治隊伍培訓力度,指導各分局配強配足法治專業人員。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普法宣講、案例研討、經驗交流、麵對麵指導等工作。擴大公職律師規模,充分發揮外聘法律顧問及係統公職律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