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浙江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土地類)》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1〕15號),我局在省自然資源廳裁量基準基礎上作進一步細化,印發《杭州市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土地類)》(杭規劃資源發〔2022〕6號),同時結合《杭州市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杭土資執〔2008〕39號)編製以下清單。
索 引 號 | 002489647/2024-92804 | 公開分類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1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有效性 |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行政裁量權基準清單
根據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浙江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土地類)》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1〕15號),我局在省自然資源廳裁量基準基礎上作進一步細化,印發《杭州市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土地類)》(杭規劃資源發〔2022〕6號),同時結合《杭州市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杭土資執〔2008〕39號)編製以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