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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02489647/2023-65136 公開分類 主動公開
發布機構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6-26
文  號 主題分類
有效性

六、信息處理費

信息來源: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發布日期:2023-06-26 15:50 瀏覽次數: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取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函〔2021〕3號)

征收範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

征收主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征收對象: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範圍的申請人

征收標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第三、四、五條。

第三條 信息處理費可以按件計收,也可以按量計收,均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行政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得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複計算。

第四條 按件計收適用於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一)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二)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第五條 按量計收適用於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複製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麵紙張的單麵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行下列收費標準:

(一)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二)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三)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四)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收費程序(流程):向符合收費條件的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按通知中收費流程繳納費用。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收繳路徑(線上):1.可以在手機上(如支付寶等)掃描《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繳款通知》中二維碼辦理繳款;2.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共支付子網站(http://pay.zjzwfw.gov.cn)或浙江政務服務網移動客戶端(浙江政務服務APP)公共支付,輸入繳款單號辦理繳款事項。

收繳路徑(線下): 杭州市本級財政代理銀行:杭州銀行和建設銀行;各區縣(市)財政代理銀行詳見相應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繳款通知書。

繳費完成後係統會自動發送短信至繳款手機,也可通過浙裏辦APP查詢電子票據並獲取。

減免、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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