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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02489647/2023-65384 公開分類 主動公開
發布機構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7-28
文  號 主題分類
有效性

關於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信息來源: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發布日期:2023-07-28 09:17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局屬各事業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自然資規〔2023〕8號)和《關於做好杭州市2023年度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3〕30號)文件精神,現將2023年度杭州市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專業範圍及申報要求

本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地質勘查、土地工程、測繪地理信息、國土空間規劃專業技術的人員(不含省屬單位人員)。

二、申報平台

2023年度我市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通過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進行申報。

三、申報評審條件

申報基本條件和量化評分標準按照《浙江省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自然資規〔2023〕8號)和《關於做好杭州市2023年度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3〕30號)執行。具體申報條件見附件3,量化評分標準見“省平台”。

四、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

1、申報人提交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詢有效截止時間不得早於2023年12月25日。

2、繼續教育一般公需科目、行業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2021年以來合計取得54學分即可申報,繼續教育專業課學時需通過省自然資源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係統(http://gtzj.jystudy.com)登記,審核通過後生效。

3、申報人員提交評審的業績材料必須為聘任現專業技術職稱以來取得的業績成果,過期申報材料應當按規定不予采信,一般按退回申報處理。業績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過多過雜。業績材料中涉及人員排名、排序等處,對本人姓名應當進行劃線標注。

4、各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在本單位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係統。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推薦單位負責。

5、公示無異議後將申報材料報送相關各區、縣(市)受理點或市直主管部門受理點。各受理點接收申報材料後,要認真做好審核工作,並及時通過係統上報符合申報條件的評審對象。申報評審流程和材料要求詳見附件4,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操作詳見附件5,時間安排詳見附件2。

五、公示製度

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前將對申報人的資格審核情況和相關信息在“省平台”進行公示,評審結束後評審結果將同步在“省平台”進行公示。凡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進入下一輪的專家評審,不符合申報資格條件的,一律不予評審。

六、評審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02〕229號)有關規定,收取評審費每人180元。申報材料經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登錄管理服務平台從“我的申報記錄”中點擊“馬上支付”,可繳評審費用,繳費完畢後“省平台”生成電子發票。

七、申報紀律

1、申報工程師資格評審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取消評審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相應證書,並從發現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相應任職資格評審:

(1)偽造、編造證件、證明的;

(2)提交虛假申報材料的;

(3)任現職期間,曾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而受到處分或有違法違紀行為仍在處理、處罰、處分階段,在申報材料中未如實反映的;

(4)其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行為的。

2、任現職期間,受警告以上處分或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申報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的處理。處罰決定書發布之日在學曆、資曆條件規定年限內的,延遲2年申報;處罰決定書發布之日已超過學曆、資曆條件規定年限的,從處罰決定書發布之日起,延遲2年申報。

3、凡是提交的申報材料中有在《建築學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基層建設》(土建類)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發表的論文,一律按提交虛假申報材料處理。

八、其他事項

1、申報人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原則上須一致或相近,否則視為不具備規定學曆,但已取得所從事專業國家注冊類資格證書的除外。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可通過連續一年以上本專業脫產繼續教育學習,取得相應的證書或證明後,將其最高學曆(學位)認定為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本專業或相關、相近專業”以《浙江省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浙自然資規〔2023〕8號)第二十條解釋為準。

申報人有多個學曆(學位)的,如有與申報專業一致或相近的學曆(學位),可按其最高學曆(學位)認定為本專業或相近專業。

2、職稱評審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係(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係三者一致)進行申報,對於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係三者不全在我省的專業技術人才,杭州市自然資源中評委辦公室可以受理,評審結果在浙江省範圍內有效。人事隸屬關係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個地市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時,原則上由社保參保地單位申報。省屬單位申報人員應向省自然資源工程領域中評委申報,杭州自然資源中評委不再受理。

3、事業單位評聘結合。全市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所在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中級職稱評審推薦工作,且應與年度職稱初定工作統籌開展。事業單位要嚴格履行公布崗位信息、個人申報競聘、信息公示、單位考核推薦、評委會評審、單位聘任等職稱評聘程序,並準確填寫《事業單位人員中級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6。

4、由國家機關交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的人員,3年內可以根據本人學曆、資曆、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等申報相應職稱。在國家機關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時間可以計算為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其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並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對組織選派的援藏、援疆、援青、援外、東西部扶貧人員符合相應政策條件的,可直接確認相應的職稱。

5、助力共同富裕。加大在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等山區4縣、市(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量化賦分權重,工作年限滿10年(含10年)至14年的計2分,工作年限滿15年(含15年)至20年的計4分,工作年限滿21年(含21年)以上的計6分,以往工作經曆中非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等山區4縣、市(區)的工作年限不納入統計,此項分數可與評價條件加分項中的工作年限得分累計計算。具備上述條件的申報人員需在“個人述職”中對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等山區4縣、市(區)的工作經曆進行簡要說明。

6、評審結束後,評審結果發文公布後,個人在“省平台”點擊“電子證書下載”圖標,下載本人的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評審材料將按報送程序統一退回到各區、縣(市)受理點或市直單位。

7、各區、縣(市)受理點,評委會辦公室谘詢電話和紙質材料受理點地址,詳見附件1。


附件:

1.各區、縣(市)受理點及中評委會辦公室谘詢電話、紙質材料受理地址

2.時間安排

3.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

4.申報評審流程和材料要求

5.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操作辦法

6.事業單位人員中級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7.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評價和賦分標準

8.大中型工程項目、大中型規劃項目分類表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各區、縣(市)受理點及中評委會辦公室谘詢電話、紙質材料受理地址

序號

單位

電話

地址

1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城分局

86930515

上城區望潮路77號西樓9樓

2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拱墅分局

88259862

拱墅區北城街55號人防大廈1402室

3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西湖分局(之江分局)

89511104

西湖區文一西路858號西溪大廈東四樓

4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新開發區(濱江)分局

89520962

濱江區江南大道87號

5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錢塘分局

89535765

錢塘區河莊街道青六北路499號5A301室

6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蕭山分局

83731307

蕭山區育才北路508號

7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餘杭分局

89391683

餘杭區五常街道溪沁街8號

8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臨平分局

89531055

臨平區南苑街道世紀大道928號世紀大廈

9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富陽分局

63314377

富陽區桂花西路1號

10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臨安分局

63720947

臨安區科技大道4398號臨安區市民中心3號樓

11

桐廬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58506881

桐廬縣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5號

12

淳安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64816289

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655號

13

建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58306018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東路20號

14

杭州市自然資源工程中評委辦公室

85254863

85254864

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C座1003、1004室(僅接收各區、縣(市)受理點,市直單位彙總的材料)

注:市直單位所屬的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評審表應報送至各自所屬的市直單位,由各市直單位審核蓋章後報評委會辦公室。


附件2:

時間安排

為提高工作效率,確保評審工作任務按時完成,現將今年各單位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的具體時間明確如下,請有關單位提前部署,提早安排,務必在以下時間內完成材料報送工作。

一、申報時間

個人網上申報為8月1日至8月15日,用人單位審核報送截止時間為8月28日。

二、審核時間

各區、縣(市)、市直單位受理點(含各地區人社部門審核時間)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27日。

三、申報人評審表報送時間

申報人應在10月9日-10月10日期間將帶水印評審表(一式三份)報至所屬區、縣(市)受理點或市直主管部門。

四、受理點和市直單位紙質材料報送具體時間

各受理點和市直主管部門的評審表報送時間為10月11日—10月13日。報送時須提供從係統導出並蓋章的花名冊一份(電子版同時發送到723422174@qq.com),評審表排序應與花名冊一致。地址: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C座1003。


附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工程領域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自然資規[2023]8號).pdf

附件-杭規劃資源函〔2023〕192號關於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浙江省自然資源工程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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