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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02489647/2024-9309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  號 杭規劃資源發〔2024〕25號 公開日期 2024-06-28
發布單位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有效性有效關聯類型

《關於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強化空間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政策解讀

信息來源: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發布日期:2024-06-28 15:29 瀏覽次數:

一、政策文件製定的背景和意義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以下簡稱“兩新”)工作相關決策部署,根據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強化土地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結合杭州市實際,進一步強化規劃資源要素保障,製定了《關於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強化空間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

二、政策文件製定的依據

1.《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

2.《浙江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幹舉措》(浙政發〔2024〕10號)

3.《杭州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幹舉措》(杭政函〔2024〕36號)

4.《關於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強化土地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浙自然資規〔2024〕3號)

三、《通知》的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包括規劃落地、項目選址、指標保障、做地前期、供地方式、存量空間挖潛、優化增值化服務等八個方麵共27條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1.推動規劃有效落地。一是加強對獨立選址的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回收等公用設施的規劃布局統籌。二是結合規劃編製攻堅年行動,在詳細規劃編製中予以傳導落實。三是修訂《杭州市國土空間規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規定》,將地塊級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納入規劃條件予以管控。四是對達不到相關公共基礎設施配建要求的地區,可結合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開發、園區改造提升等進行功能混合。五是編製《杭州市高等院校基礎設施提質詳細規劃》,助推高校基礎設施提質工程。

2.合理確定項目選址。一是依托“浙地智管”平台,輔助“兩新”項目“空間適配”決策。二是優先利用存量用地建設“兩新”項目。三是確需使用新增土地的,優先選址在開發邊界內。四是對有特定選址要求的公用設施新增建設用地,允許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布局,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實施監管。

3.用地指標應保盡保。一是支持符合條件“兩新”項目積極申報納入國家和省級重大項目用地清單、省重大產業項目庫,保障用地指標。二是對納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的,省級獎勵指標缺口部分,市級兜底保障。三是市級以上重點項目由市級統籌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四是對用地報批前期工作完成的緊急項目,市級先行預支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4.加快土地前期開發。一是對“兩新”項目用地,進行跟蹤服務指導,確保淨地供應。二是涉及詳細規劃調整的,納入“正麵清單”予以積極支持。三是涉及成片開發的,實行方案“隨報隨審”。四是優先納入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能供快供。

5.實施多元供地方式。一是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二是對非經營性用地隻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按照協議方式出讓(租賃),彈性確定年期。三是招拍掛出讓的,出讓起價應低於同類地段同類性質的供地價格。

6.加大存量挖潛力度。一是鼓勵支持通過低效用地再開發、推進“工業上樓”等形式,保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用地需求。二是符合詳細規劃的可申請改變存量土地用途,納入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範圍後,按規定實行地價激勵。三是在屬地政府統籌“兩新”項目布點規劃的前提下,可申請臨時改變房屋用途。四是探索在符合安全、生態環境、文物保護等要求的前提下,短期利用批而未供土地、政府儲備地塊和規劃留白用地。

7.全麵優化增值服務。一是對標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要求,在供地、審批、核驗、辦證等環節優化服務,提升土地市場營商環境。二是對不新增用地、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簡化前期審批手續。

8.加強“上下內外”聯動。對上做好政策承接,對外做好部門協同,對內做好政策宣貫,對下做好指導服務,推動“兩新”項目落地實施。

四、適用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因實施“兩新”項目建設需要規劃用地和開發建設的,適用本《政策措施》。

五、注意事項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執行過程中若遇上級政策調整,按照新規定執行。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解讀人:應曉煜

政策谘詢電話:8525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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