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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的報告


發布時間: 2020- 02- 28 16: 57 信息來源: 市公積金中心 瀏覽次數:

2019年是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實施20周年,也是杭州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納入我市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的第一年。麵對新形勢新要求,中心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和中央、省市有關法治政府建設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積極落實《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任務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和《關於開展2019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評價的通知》(杭依辦〔2019〕9號)等要求,進一步夯實法治基礎,完善製度體係,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創新宣教形式,充分發揮法治在住房公積金工作中的規範、引領、促進和保障作用,全力推進中心法治建設。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健全依法行政領導機製,統籌推進中心法治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落實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中心黨組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中心黨組專題召開會議進行部署,推進中心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點落實,並定期檢查督導工作開展,及時研究解決問題,落實人員經費保障,確保工作順利推進。按照國家有關住房公積金公開、規範管理和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中心按規定報告和公開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每年將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編製內容,及時向杭州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二)明確任務措施根據《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任務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和《關於開展2019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評價的通知》(杭依辦〔2019〕9號)等要求,製定《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分解表》、《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法治宣傳教育責任清單實施計劃》,明確中心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確保中心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有序開展。

(三)深化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中心依法行政工作和管理服務水平,為企業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一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降低實體經濟成本要求,抓好公積金減負政策實施,通過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嚴格執行繳存基數上限規定、進一步簡化降比緩繳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等措施,降低企業負擔,有力支持企業發展。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計865家單位在5%-12%的區間範圍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減少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資金1.65億元。二是深化公積金“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麵推進“就近辦、網上辦、移動辦”,進一步提升服務質效。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減時間、減環節、跑零次,目前已實現城區行政服務中心繳存提取辦理全覆蓋,網上辦、移動辦等線上業務量已占業務總量的70%以上。三是不斷擴大公積金製度惠及麵。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政策,目前已有652名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辦理繳存登記。推出高層次人才公積金提取貸款優惠政策。宣傳推廣自由職業者和個體工商戶自願繳存政策,開通支付寶渠道辦理個體繳存登記和資金結算,目前已有3227人辦理自願繳存。

二、構建依法行政製度體係,健全依法決策機製

(一)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製定和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製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報經市司法局確認,杭州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為行政規範性文件製定主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製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5號)和《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中心實際,研究製定《杭州市住房公積金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管理規定對管委會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製定程序和辦理時限作了細化和要求,加強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管理。落實《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全市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的原則、程序和要求,中心對2004年以來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製發的27件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報請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宣布繼續有效22件、失效5件,並對外公布和備案。同時,審查提出了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有關公積金2件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清理意見。嚴格落實《全麵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製的指導意見》,對以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製發的《關於明確杭州市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工資口徑的通知》作出合法性審查,確保政策的合規和平穩過渡。

(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貫徹《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中心實際,研究製定並實施《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完善決策製度,規範決策程序,明確決策主體、事項範圍及法律責任。將“明確杭州市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工資口徑”和“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2項涉及麵廣、與繳存單位和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納入中心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計劃,製定《杭州住房公積金2019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並按要求對外公布。實行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機製,嚴格按要求開展並完成2項重大決策的調研、方案起草、征求意見、論證及合法性審查等工作。

(三)發揮法律顧問作用。進一步完善中心法律顧問製度,加強顧問律師履職考核機製,切實防範和降低行政風險。一是建立日常業務法務谘詢工作機製,顧問律師為中心在日常辦理公積金歸集、提取、信貸、執法等業務方麵的具體涉法問題提供法律谘詢,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複、行政決定生效履行、司法協助等法律事務提供法律谘詢、司法依據及指導幫助。二是建立落實以案釋法工作機製,邀請顧問律師對中心執法人員開展專題法律培訓,參加中心重大執法案件集體審議,委托顧問律師參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非訴強製執行等案件代理工作,全年共代理各類行政案件28件,其中行政複議11件,行政訴訟2件,非訴強製執行15件。三是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參與中心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製定、合同管理、重大複雜案件等事項的審議和合法性審查作用。一年來,通過顧問律師全麵參與中心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有效促進和提高中心法治化建設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為建設法治中心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四)加強合同審核管理。根據《杭州市行政機關合同管理辦法》、《杭州市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引》等要求,製訂《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合同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完善中心合同管理工作,認真履行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機製,規範中心合同簽訂行為,保證中心合同合法有效並得到嚴格履行。落實合同清理工作機製,做好合同檔案管理工作。全年共審查新簽合同10份,對正在實施的137份合同進行清理核查。

三、推進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公信力

(一)加強公積金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製定、完善並落實《杭州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辦法(試行)》、《杭州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操作細則(試行)》等規定,明確中心及分中心(部門)的執法職責和行政執法相對人責任,規範行政執法程序,解決公積金行政執法過程中“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問題。全年共受理職工投訴立案629起,走訪調查企業610家,製發責令整改決定67起,申請法院強製執行15起,共結案540起,為職工追回欠繳公積金707萬元,其中通過執法宣傳、以案釋法促成企業和職工協商解決糾紛473起,占案件總數88%。依法穩妥處理公積金群體性投訴、欠繳投訴等案件,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中心行政執法製度建設和執法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公積金行業前列。

(二)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效能,規範行政執法全過程管理。為貫徹實施好《杭州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辦法(試行)》和《杭州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操作細則(試行)》兩項製度,解決公積金曆史補繳資金測算難和案件多辦案人員少等問題,加快推進行政執法係統建設,於11月完成係統上線應用,建立了具有公積金執法特點,基於互聯網、電子認證和電子簽章的行政執法全過程數據化記錄工作機製,進一步夯實公積金行政執法法治化基礎。通過係統督促執法人員按製度規定履職,提升辦案效能;通過係統獲取社保基數自動測算補繳金額,提升辦案效率;通過係統生成執法文書,提升辦案質量。中心行政執法工作管理實現由製度化到信息化的跨越發展。

(三)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三項製度”。根據省、市關於行政執法“三項製度”的工作要求,中心專題部署,落實責任部門,明確工作職責,促進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合法規範。一是規範執法公示製度。在網上主動公開中心行政執法主體、執法依據、行政執法人員等事項,通過規範執法行為、服務窗口明示崗位信息和網上公開中心作出的行政決定文書等措施規範執法公示工作。二是強化執法全過程管理。嚴格落實《杭州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操作細則(試行)》,統一規範執法程序、執法文書格式文本,明確執法人員實施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定實施中心行政執法指引和執法用語規範,加強執法裝備建設,配齊影音等現場記錄設備,設置音像詢問室用於執法調查、調解和聽證等工作。三是開展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落實執法決定法製審核工作機製和重大複雜案件集體審議製度,明確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事項清單及行政執法案審委員會成員,製定案件審查流程和審查要點,保障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高行政執法監督效能。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麵推行“雙隨機”抽查監管的意見》及市政府有關“雙隨機”抽查監管工作的要求,結合工作需要,製定實施《關於開展2019年“雙隨機”抽查監管工作通知》,加強依法行政管理。將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上市公司和有職工投訴的單位確定為抽查對象,提高建製擴麵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照《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雙隨機抽查記錄表》內容進行抽查,具體包括單位公積金繳存登記情況、單位為其職工辦理公積金賬戶設立情況、單位繳存公積金情況等,完成對48 家單位的隨機抽查工作,並將抽查結果在網站發布。

(五)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執法工作能力。嚴格執行《浙江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定,按照“崗前培訓、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要求,2019年實現應領證人員持證率達95%以上,基本實現中心持證上崗全覆蓋,有效提升中心幹部職工法治能力和素質。同時為提升中心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召開全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暨建製擴麵工作會議,向各區、縣(市)分中心布置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任務,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管理。組織全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對各區、縣(市)分中心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和全市從事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邀請中心法律顧問授課,重點圍繞公積金行政執法過程中需掌握的執法規範標準及注意事項,結合中心具體執法案例,重點對行政執法案件的受理、調查取證、全過程記錄、責令送達等環節進行詳細講解。授課緊密結合行政執法實踐,對全市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導效果。

(六)強化執法監督,保障行政執法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浙江省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法製辦公室關於推行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製度的指導意見》(浙依組辦〔2016〕3號)和《關於印發杭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規則的通知》(杭依辦〔2016〕11號)等要求,結合中心實際,製定《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規定》,聘請5名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進一步加強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規範中心行政執法行為,積極推進依法、公正、合理、高效行政。

四、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公開

(一)強化信息主動公開。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全麵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完善工作機製,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和時效性。做好中心門戶網站更新工作,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製度,健全政務信息發布、審查、協調、動態調整相關製度,明確政務公開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增強公積金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加強政策解讀和網站平台建設,充分發揮中心網站、微信公眾號作用,普及住房公積金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做好權力清單調整和“互聯網+監管”工作。按照省市要求,中心積極做好權力清單事項的動態調整更新及合法性審查工作。根據杭州市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國家“互聯網+監管”係統監管事項清單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互聯網+監管”中涉及中心監管事項清單認領和錄入工作,積極推進釘釘“掌上執法”應用,開展專項檢查、雙隨機檢查、巡查等工作。

(三)加強公積金信用體係建設。在加強執法剛性保障公積金法治的基礎上,針對中心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力量不足的實際,積極推進“信用+公積金”新型監管機製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和省市信用建設工作要求,結合公積金實際,深化信用信息應用,強化宣傳引導,嚴格環節監管,進一步提升公積金風控水平。在執法活動中強化信用要求,對拒不整改的違法單位和職工納入失信黑名單。2019年,對經責令拒不整改的3家單位、騙提公積金1人按規定列入公積金失信黑名單,並在門戶網站和市“信用杭州”網站公示。通過信用和執法的有機結合,形成了“1+1>2”的積極效應,有效推進了公積金建製擴麵,促進企業自覺規範實施製度。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針對“兩高一低”問題,積極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製度,加強日常執法規範化管理。2019年中心行政複議、訴訟案件14件,其中:行政複議11件,行政訴訟2件,未發生敗訴案件。已開庭案件1件,中心負責人共出庭應訴1件,負責人出庭率為100 %。對行政爭議案件加強分析研判,組織開展全係統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培訓工作,進一步提升綜合能力水平和素質。梳理行政訴訟中的突出問題,專題進行研討。完善行政應訴工作機製,實行行政訴訟案件情況報告製度,定期向司法局報送中心行政應訴案件數量、負責人出庭應訴等情況。

六、做好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一)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憲法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在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宣傳教育的重要論述,將習近平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根據市普法辦《關於組織“參觀五四館觀眾超百萬”活動的通知》(杭普法辦〔2019〕2號) 要求,5月積極組織中心幹部職工參觀“五四憲法館”棲霞嶺館區,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做好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和第二個“憲法宣傳周”的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憲法引領作用。

(二)明確各部門普法責任主體、普法內容,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研究製發《2019年住房公積金法治宣傳教育責任清單實施計劃》,組織開展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實施20年係列宣傳活動,深入宣傳新時代杭州公積金圍繞市委“幹好一一六、當好排頭兵”決策部署,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項便民為民新舉措,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製度的知曉度、覆蓋麵。通過“報、網、端、微、屏”等媒體資源融合,打造線上線下宣傳陣地,宣傳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製度和服務舉措。在中心微信公眾號開展“紀念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實施20年”有獎競答活動。開通杭州公積金公交和地鐵專列,推出地鐵站台語音播報業務。在地鐵、公交車、公交站台、社區宣傳欄等開展戶外宣傳,擴大公積金宣傳的覆蓋麵,提升公積金製度的影響力和普及率。結合機關黨建品牌創建工作,發揮黨員幹部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開展中心“走親連心三服務”活動,走訪基層、企業,開展公積金政策宣傳,了解企業經營情況,促進企業依法繳納公積金。依托公積金服務窗口網點等平台,宣傳公積金政策法規、社會征信體係和公積金服務新舉措。

(三)落實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落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製度,把憲法法律、黨內法規和行業重要法律法規列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組織兩次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法。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法治宣傳教育。用好“幹部學習新幹線”平台,組織做好公務員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工作,中心通過率、合格率均達100%。促進學法用法常態化,提升幹部職工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七、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製度有待進一步落實。2019年是中心納入我市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的第一年,一年來,中心認真學習國家、省、市有關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要求,找差距補短板,製定一係列法治政府建設的配套製度,加強中心法治政府建設製度化管理。但由於工作剛起步,各項製度有待結合中心和公積金的實際進一步健全落實。

(二)中心依法行政和執法力量不足。當前,公積金製度覆蓋麵仍不高,與社保人數相比建繳率不到60%。近年來,隨著宣傳執法的推進和職工維權意識的增強,職工投訴案件、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量快速增長,行政執法壓力逐年增大,同時受中心機構編製的限製,專業人員及配套薄弱,依法行政壓力驟增。

八、2020年主要安排

(一)夯實製度建設,保障製度落實。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要求,落實中心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繼續完善中心依法行政各項製度。對中心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行政執法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嚴格按製度規定落實。

(二)健全完善機製,提高執法質量效率。研究調整和優化部門職能配置,健全完善更加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執法工作機製。加強行政執法力量建設,強化人員法律學習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積極引進和培育法律專業化人才,采用法律事務外包等多種形式,提升中心法製建設能力。同時,加大工作統籌,完善政策製度,處理好維護職工權益、支持企業發展和正確履行職責之間的關係、力度和節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宣傳執法信用有機結合,推進製度覆蓋。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力度,推進“信用+監管”新型監管機製建設,運用信息化行政執法等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製度執行的剛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製度環境,更多地運用信用約束、行政調解等柔性措施,增強全社會特別是企業的合規繳存意識。同時,進一步提升公積金管理服務水平,發揮好公積金製度的作用,為職工實現住有所居提供有力保障。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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