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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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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強化法治保障,全麵推進法治公積金建設,自覺對標“走在前、作示範”的要求,結合我市公積金工作實際,製定本工作要點。 一、夯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 (一)強化組織保障。持續落實中心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中心黨組在推進中心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推動中心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點落實,定期檢查督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為推進法治建設提供保障、創造條件,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中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與各項業務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各分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推進分中心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責任人,謀劃和落實好中心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向中心黨組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製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製機製障礙。中心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的具體工作由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牽頭落實。(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各分中心) (二)提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把學法活動列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確保集中學法不少於兩次。落實中心幹部職工學法用法製度,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專題培訓。把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作為衡量幹部德才的重要標準。(責任部門:組織人事處、各分中心) 二、依法全麵履行中心職能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續推動減環節、簡流程、壓時限、提效率、優服務,強化線上線下融合,健全完善公積金領域線下辦理就近跑、線上辦理跑零次的便民、快捷服務體係,努力營造一流的政務服務環境,打造辦事群眾滿意服務窗口。認真落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行動計劃》,積極探索優化公積金異地互貸。深化公積金貸款“一證通辦”和“一件事”辦理。(責任部門:行政審批處、信貸管理處、各分中心) (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大力實施“減證便民”行動,嚴格管理群眾和企業辦事各類證照、證明材料,持續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無證明化”等重點領域改革。完善中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快權責清單動態調整與“三定”規定有機銜接。嚴格落實部門“三定”規定,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責任部門:行政審批處、信貸管理處、組織人事處、各分中心) (三)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入實施《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有效融入企業員工招聘“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企業工商注冊環節同步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企業員工錄用環節同步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責任部門:行政審批處、各分中心) (四)推動政府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完成全省“數據高鐵”十號線建設和我市公積金城市大腦“數字駕駛艙”建設,提高公積金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完善浙江一體化政務服務2.0平台建設,年底前實現政務服務辦件線上受理率達80%。(責任部門:信息管理處、行政審批處、信貸管理處、各分中心) 三、加強依法行政製度化管理 (一)規範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製度。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和財政監督的管理原則,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實行決策事項目錄化管理和合法性審核工作機製,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100%覆蓋,建立公眾參與平台,推進住房公積金政策決策事項的民意調查製度,推行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第三方評估製度,加強評估結果反饋整改和運用監督。(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各相關部門) (二)嚴格落實規範性文件製定管理工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加強合法性審查、專家論證、征求意見和備案管理等工作機製,確保規範性文件主體合法、程序合規、內容有效。加強規範性文件的事後評估和執行管理工作,適時開展內部評查,確保規範性文件的有效執行,對不適應當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文件及時做好修訂工作。(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各相關部門) (三)加強中心合同管理工作。根據《杭州市行政機關合同管理辦法》、《杭州市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引》等要求,進一步完善中心合同管理工作,認真履行合同合法性審查工作機製,規範中心簽訂合同行為,保證中心合同合法有效並得到嚴格履行。落實合同清理工作機製,做好合同檔案管理工作。(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綜合管理處、各相關部門) (四)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的通知》等要求,進一步完善中心法律顧問製度,切實防範和降低行政風險。建立落實以案釋法工作機製,開展法律培訓,強化法律顧問對申請公開事項答複意見的合法性審查,做好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參與中心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製定、合同管理、重大複雜案件等事項的審議和合法性審查作用。(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 (五)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嚴格執行《浙江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定,做好行政執法證件清理工作。按照“崗前培訓、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要求,2020年實現應領證正式在編人員持證率達95%以上,基本實現中心持證上崗全覆蓋,提升中心幹部職工法治能力和素質,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各分中心)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根據《杭州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管理辦法(試行)》、《杭州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操作細則(試行)》等規定,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規範行政執法程序,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嚴格落實法治審核工作機製和行政執法全過程視頻記錄製度,完善執法音視頻檔案管理製度。推進中心執法信息係統建設,深化“互聯網+監管”平台、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應用,提升行政執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信息管理處、各分中心) (二)加強“三位一體”執法舉措。通過“健全執法保障建製、深化信用促進建製、加強宣傳引導建製”三位一體執法新舉措和“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強化單位和職工的法治意識,推進公積金建製擴麵工作,讓更多職工享受製度紅利。積極打造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公積金宣傳體係,有效提升杭州公積金的知曉度和美譽度。依法穩妥處理公積金群體性投訴、欠繳投訴等案件,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各分中心) 五、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監督和製約 (一)推進行政執法監督規範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建立行政執法評議製度,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認真落實《浙江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辦法(試行)》規定,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推進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製度的落實和監督職能的發揮。(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 (二)加強政務公開。持續深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製度、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目錄建設,健全政務信息發布、審查、協調、動態調整相關製度,明確政務公開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增強公積金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加強政策解讀和網站平台建設,充分發揮中心網站、微信公眾號作用,普及住房公積金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實施政策發布3日內公布政策解讀,不斷創新政策解讀宣傳形式;落實政務輿情回應責任,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規範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程序,製定依申請公開流程圖,完善依申請公開的申請渠道和受理條件,有效規製濫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權行為。(責任部門:綜合管理處、各相關部門) (三)加快推進公積金領域信用建設。加強失信監管,實行公積金失信黑名單管理製度,定期發布公積金失信黑名單,在業務係統中對失信人員行為進行控製,在業務管理中重點監管並實施相應的懲戒措施,拓展信用體係宣傳形式,營造守信氛圍,開展多部門聯合懲戒,積極與人民銀行征信平台聯網對接。(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信貸管理處、信息管理處、各分中心)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一)改進和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針對“兩高一低”問題,積極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製度,加強日常執法規範化管理。對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加強分析研判,組織開展全係統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培訓工作,進一步提升綜合能力水平和素質。梳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題研討。完善行政應訴工作機製,實行行政訴訟案件情況報告製度,定期向市司法局報送中心行政應訴案件數量、負責人出庭應訴等情況。(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 (二)試點引入仲裁調解機製。積極探索針對職工和企業之間對曆史欠繳公積金的追償爭議,引入仲裁調解化解糾紛的新模式,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製。將行政手段處理糾紛的單一方式,拓展為仲裁、行政雙軌製處理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糾紛處理的創新模式,促進解決企業職工日益增長的公積金欠繳爭議,打造杭州公積金糾紛治理新樣板,形成可借鑒、可複製、可推廣、好落地的杭州經驗。(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 七、加強普法宣傳,提高法治思維水平 (一)深入學習習近平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把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學法用法的首要政治任務,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推動領導幹部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切實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責任部門: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各分中心) (二)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大力宣傳我國的根本製度、基本製度、重要製度。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十二屆八次全會部署,強化浙江“三個地”省會城市的責任擔當,模範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切實推進公積金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責任部門: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各分中心) (三)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嚴格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實踐“交互式”普法模式、推進“執法+普法”工作機製,加快推進各分中心普法責任製的全麵落實。結合機關黨建品牌創建工作,發揮黨員幹部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認真開展以案釋法工作。堅持把普法融入執法和服務全過程,將履行職能、文明管理、嚴格執法、為民服務的過程變成生動有效的普法實踐。做好我市住房公積金疫情期間階段性支持政策的宣傳工作,將政策宣傳融入“三服務”工作,支持企業複工複產,保障受疫情影響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基本權益。(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行政審批處、信貸管理處、各分中心) (四)認真做好“七五”普法總結驗收和“八五”普法規劃製定工作。認真對照《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6—2020年普法教育工作規劃》,查找普法工作薄弱環節,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補齊短板,逐項落實“七五”普法規劃各項工作任務,做好迎檢準備工作。緊緊圍繞全麵依法治國新要求,在認真總結“七五”普法的基礎上,精心謀劃,做好“八五”普法規劃的起草工作。(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 (五)開展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做好“憲法日”主題普法宣傳活動,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一係列國家新法的學習教育。積極開展多平台多維度的宣傳陣地建設,進行“麵對麵”、“點對點”的精準宣傳,借力合作銀行擴大公積金製度宣傳的深度和廣度,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各項便民為民新舉措和“戰疫情、促發展”階段性支持政策成果的宣傳,加強住房公積金行政法規和政策製度的宣傳,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製度的知曉度和覆蓋麵。(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綜合管理處、各分中心) (六)落實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深入推進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公務人員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年度法律培訓,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作為重要內容,不斷提高培訓質量,積極開展法律進機關和機關法治文化建設等活動,營造良好的學法氛圍。(責任部門:稽核監督處(政策法規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各分中心)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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