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少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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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一名職工投訴,反映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為其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但並未按照實際工資作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而按最低工資水平繳納。經調查核實,該公司存在少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情況。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2019年9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該公司送達了《責令限期糾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公司限期整改,但公司拒不履行,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強製催告後,所在地人民法院作出準予強製執行裁定。同時,該公司也被列入住房公積金失信黑名單,在住房公積金日常管理中被重點監管,失信行為在“信用杭州”等公開渠道公示,並被錄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給公司經營活動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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