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65471314/2022-0010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 號 | 杭公積金〔2022〕33號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
發布單位 | 市公積金中心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實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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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繳存單位、職工: 為貫徹落實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實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10號)精神,現就實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三孩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上浮20%確定。其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我市公積金貸款“認房認貸”政策確定;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台查詢結果為準。 二、三孩家庭無房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額按規定額度標準上浮50%確定,現具體為:杭州市區(含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為1800元/月,桐廬縣為1260元/月,淳安縣為900元/月,建德市為720元/月。 三、三孩家庭是指按國家政策,同一對夫妻(至少一方為杭州戶籍)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養三個子女(為現有子女數)。具體以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三孩家庭數據查詢結果為準。 四、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本額度上浮政策與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額度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網簽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網簽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貸款額度政策執行。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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