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65471314/2023-0012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 號 | 杭房公委〔2023〕6號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
發布單位 | 杭州公積金中心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
有 效 性 | 有效 | 統一編號 | ZJAC16-2023-0303 |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有關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 |||
| |||
一、製定背景 為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10月16日起,我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了優化調整,調整後,杭州市限購區首套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不低於25%,二套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不低於35%;非限購區保持原有政策不變,即首套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不低於20%,二套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不低於30%。同時,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的通知》,將我市住房限購範圍調整為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明確在非限購區隻核查購房家庭在所購房屋所在區、縣(市)的住房情況。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信貸作用,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調整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首付款比例有關政策。 二、製定依據 1.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2.《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 3.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 (一)職工家庭在住房限購範圍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5%;執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二)職工家庭在非住房限購範圍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執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三)職工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執行二套房政策。職工家庭名下住房情況以購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查檔記錄為準;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台查詢結果為準。 (四)我市住房限購範圍為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非住房限購範圍為住房限購範圍以外的其他行政區域。 四、文件實施時間 該文件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施行。 五、其他 原有貸款規定與該通知不一致的,以該通知為準。具體細則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製定。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解讀人: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貸管理處 方鵬 聯係電話:87566346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 |||
打印本頁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