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65471314/2024-0005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 號 | 杭政函〔2024〕37號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有 效 性 | 有效 |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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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2024年1月1日起,將我市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490元,非全日製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4元。 各縣(市)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予以公布。 前發《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21〕69號)同時廢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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