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政策法規 > 其他文件
索引號 765471314/2024-0007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  號 杭公積金〔2024〕23號 成文日期 2024-07-31
發布單位 杭州公積金中心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開展2024年住房公積金驗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4- 08- 01 17: 03 瀏覽次數:

各繳存單位: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督促單位規範執行住房公積金製度,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24年杭州市住房公積金驗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驗審範圍

在杭州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各類組織。

二、驗審內容

(一)審核單位基本信息。

(二)審核單位是否全員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審核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否符合規定。

三、驗審程序

住房公積金驗審實行網上辦理,由單位代理人(須在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登記)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選擇“登錄-法人登錄”,使用賬號登錄後,選擇“杭州市”—“部門服務”—“市公積金中心”—“年度驗審”事項辦理。未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注冊的單位,應先進行法人賬號注冊。

四、驗審時間

各單位應於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住房公積金驗審。

五、驗審要求

(一)各單位應認真核對單位基本信息,確保準確、完整,如與公積金中心登記不一致的,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或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單位信息變更手續。

(二)各單位應認真核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和社保繳存人數,兩者人數存在差異的,應填報具體原因。存在少繳或未繳住房公積金的,應在驗審後30日內辦理補繳或為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三)公積金中心對單位驗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逾期少繳或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按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追繳、處罰。

(四)浙江政務服務網住房公積金年度驗審具體操作流程可查詢中心網站、微信公眾號“政務網操作指南”“年度調整驗審”欄目。


浙江政務服務網:zjzwfw.gov.cn

中心網站:gjj.hangzhou.gov.cn

中心微信公眾號:杭州公積金發布

谘詢渠道:中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在線客服”、12329-1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1日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開展2024年住房公積金驗審工作的通知.pdf


打印本頁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