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主任
分工:主持全麵工作。
黨委副書記
分工:負責幹部人事、董事會建設、企業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等建設、意識形態和統戰、機關黨群等工作。
分管組織人事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黨建工作處、機關黨委。
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工:負責業績考核、預算管理、政策法規、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區縣指導等工作。
分管考核分配處、綜合法規處。
黨委委員、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分工: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黨委委員、二級巡視員
分工:負責綜合考評、信訪維穩、信息宣傳、機要檔案、行政後勤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
分工:負責國資研究、國企發展、國資國企改革、產權管理等工作。
分管改革發展處、產權管理處、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服務中心。
二級巡視員
分工:協助推進有關工作。
分工:負責政策法規、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區縣指導等工作。
分管綜合法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