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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擔保貸款(二)

市人力社保局    2017-07-01 14:24

本期主題:創業擔保貸款(二)

內容背景介紹:    我市門檻最低、受益麵最廣的政策性融資項目——《關於印發<市區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杭人社發〔2016〕261號)從12月1日起開始實施。在市區範圍內經營的創業者或小微企業,符合政策相關規定的,都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並在按時還本付息後可享受貼息。              

時間:2017年7月1日

文字直播:

◇ 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一)貸款申請
*申請所需材料:
1、營業證照原件及複印件(在市區從事種養殖業、無法領取營業證照的,可以承包協議代替)
2、重點人群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的大學生在讀證明、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就業創業證(或《杭州市失業證》、《杭州市就業援助證》、《杭州市農村勞動力求職登記證》、《新杭州人求職登記證》)、軍人退出現役證明及其戶籍證明]
申請10萬元以下一類貸款的,還需提供:
1、商業計劃書(項目可行性報告)
2、上年度資產負債表(上年度經營狀況表)
* 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向戶籍或營業證照注冊所在社區(行政村)人力社保室、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站或區人力社保部門申請貸款貼息資格認定;其中市區〔除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以下簡稱三區)〕戶籍人員在三區創業或三區戶籍人員在市區創業的,向戶籍所在的社區(行政村)人力社保室、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站或區人力社保部門申請。
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後,由區人力社保部門向借款人出具《市區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格認定表》(以下簡稱《認定表》)。  申請人憑《認定表》向經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對申請10萬元以下一類貸款的借款人,經市創業擔保貸款評估小組評審通過的,區人力社保部門向借款人出具《認定表》。對獲得5萬元及以上大學生創業項目無償資助的人員、經評審入駐市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園的人員,申請10萬元以下一類貸款的,區人力社保部門可不經評審,憑大學生創業項目無償資助相關文件、入駐創業園評審資料和協議,直接出具《認定表》、簽訂擔保合同並推薦到經辦銀行。(區人力社保部門同時與借款人簽訂擔保合同)
需要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借款人,憑《認定表》和擔保機構所需材料向其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並取得擔保函後,向經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11:35:42]    

           

◇ (二)貼息申請
*申請所需材料:
《杭州市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財政補助申請表》
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證明
還本付息憑證
*申請程序:
借款人在貸款期滿並按時還本付息後,一般向其戶籍或營業證照注冊所在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站申請貼息[其中市區戶籍人員在三區創業或三區戶籍人員在市區創業的,向戶籍所在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站申請]。貼息申請經區、市人力社保部門複核後,市人力社保部門在資金到位後5個工作日內撥付到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站, 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站及時通知借款人領取。 [11:42:07]    

           

◇ 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一)貸款申請
*申請所需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招用人員資格證明(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就業創業證、軍人退出現役證明、相關人員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就業登記證明
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認定前1個月全部在崗職工花名冊
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其注冊所在區人力社保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填寫《市區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格認定表》(以下簡稱《認定表》)。經區、市人力社保部門審核通過後,企業至受理認定申請的區人力社保部門領取《認定表》,持《認定表》至經辦銀行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11:49:28]    

           

◇ (二)貼息申請
*申請所需材料:
《杭州市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財政補助申請表》
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證明
還本付息憑證
借款期間招用人員的資格證明(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就業創業證、軍人退出現役證明、相關人員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就業登記證明
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全部在崗職工花名冊
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入駐科技孵化器的還需提供由孵化器出具的入駐孵化證明)
*申請程序:
小微企業在貸款期滿並按時還本付息後,可向受理認定申請的區人力社保部門申請貼息。貼息申請經區、市人力社保部門複核後,市人力社保部門在資金到位後5個工作日內撥付到小微企業。 [11: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