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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580267448/2019-03598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號:杭人社發〔2019〕153號 公開日期:2019-12-26
發布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關聯類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  

《關於實施杭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倍增計劃”的通知》政策解讀

市人力社保局  2019-12-26 12:49

  現就《關於實施杭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倍增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 
  為深入推進我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著力培養一批技能精湛、素質優秀的“名城工匠”,更好地服務於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實施“新製造業計劃”和“城市國際化計劃”,根據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2019〕41號)精神,擬製定本《通知》。 
  二、製定依據 
  《關於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2019〕41號) 
  三、主要內容 
  1、工作目標。該部分明確了杭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的定義及目標任務。 
  2、職責任務。該部分明確了工作室從實施名師帶徒、開展技術攻關、推動技藝交流、引領技能研發、發揮社會效益、弘揚“工匠精神”等方麵的職責任務。 
  3、申報條件。該部分明確了杭州市範圍內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均可提出申請建立工作室,同時,應具備有大師、有保障、有項目等三方麵條件。同時明確了申請認定榮譽技能大師工作室的條件。 
  4、申報認定程序。該部分明確了工作室認定委員會職責,同時對申報受理、評估認定各環節涉及的材料及程序作出明確規定。 
  5、考核評估。該部分明確了工作室分日常管理和考核評估兩部分,同時對考核評估對象、考核結果、考核流程等相關內容作出明確要求。 
  6、保障措施。該部分明確了1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10萬元考核優秀資助、工作室名師帶徒補貼等一係列保障措施內容。 
  7、工作要求。該部分對區、縣(市)人力社保局、申報單位以及建設項目資助資金作出明確要求。 
  四、適用範圍 
  1、本通知適用於全市範圍。 
  2、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文件有效期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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