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關於實施杭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倍增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
為深入推進我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著力培養一批技能精湛、素質優秀的“名城工匠”,更好地服務於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實施“新製造業計劃”和“城市國際化計劃”,根據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2019〕41號)精神,擬製定本《通知》。
二、製定依據
《關於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2019〕41號)
三、主要內容
1、工作目標。該部分明確了杭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的定義及目標任務。
2、職責任務。該部分明確了工作室從實施名師帶徒、開展技術攻關、推動技藝交流、引領技能研發、發揮社會效益、弘揚“工匠精神”等方麵的職責任務。
3、申報條件。該部分明確了杭州市範圍內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均可提出申請建立工作室,同時,應具備有大師、有保障、有項目等三方麵條件。同時明確了申請認定榮譽技能大師工作室的條件。
4、申報認定程序。該部分明確了工作室認定委員會職責,同時對申報受理、評估認定各環節涉及的材料及程序作出明確規定。
5、考核評估。該部分明確了工作室分日常管理和考核評估兩部分,同時對考核評估對象、考核結果、考核流程等相關內容作出明確要求。
6、保障措施。該部分明確了1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10萬元考核優秀資助、工作室名師帶徒補貼等一係列保障措施內容。
7、工作要求。該部分對區、縣(市)人力社保局、申報單位以及建設項目資助資金作出明確要求。
四、適用範圍
1、本通知適用於全市範圍。
2、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文件有效期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