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
索引號: | 580267448/2023-025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人社發〔2023〕126號 | 公開日期: | 2023-12-12 |
發布單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關聯類型: | 政策原文 視頻圖文解讀 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 |
一、製定背景
2023年6月3日,我市製定出台第六輪《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新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23〕45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為落實《行動計劃》,市委人才辦、市人力社保局、市住保房管局製定了《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新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製定依據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向未來·大學生創新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23〕45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全麵貫徹《行動計劃》精神,結合前五輪經辦經驗、審計整改要求及當前工作實際,提出政策具體落實細則,是一個集成式的實施細則文件,主要內容如下:
(一)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建站補貼。本條主要是推動高校就業創業指導站向長三角區域重點高校拓展,對新建的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站,給予每站15萬元的一次性建站補貼,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其持續開展活動。對該補貼的對象、條件、業務流程、所需材料等作了具體規定。
(二)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在杭創新創業項目資助。本條主要貫徹落實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在杭創新創業項目,可申請3萬—100萬元資助;特別項目可采取綜合評審的辦法,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所需材料、其他事項等作了具體規定。
(三)大學生創業項目資助。本條主要貫徹落實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學生,在杭州範圍內新創辦企業,經評審通過後可獲得5萬—20萬元資助。優秀項目可采取綜合評審的辦法,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所需材料、其他事項等作了具體規定。
(四)大學生創業經營場所房租補貼。本條主要貫徹落實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或在杭高校在校大學生在杭新創辦企業租賃辦公用房的,可申請3年內最高10萬元的經營場所房租補貼。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所需材料、其他事項等作了具體規定。
(五)大學生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本條主要貫徹落實每年選拔20名傑出創業人才培育對象,給予每人50萬元培育扶持資金。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所需材料、其他事項等作了具體規定。
(六)manbetxbrf com 大學生創業大賽在杭落地項目資助。本條主要貫徹落實入圍“manbetxbrf com 大學生創業大賽”400強項目並在杭落地轉化的,可免於評審,直接申請5萬—100萬元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所需材料、其他事項等作了具體規定。
(七)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在杭落地項目資助。本條主要貫徹落實對於在“創青春”“互聯網+”“挑戰杯”“中國創翼”“中國研究生創新實踐係列大賽”等全國性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金、銀、銅獎(或相當於前三等獎項)的項目,且符合“manbetxbrf com 大學生創業大賽”落地項目資助條件的,可免於評審,分別直接申請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項目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所需材料、其他事項等作了具體規定。
(八)杭州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大賽項目資助。本條主要貫徹落實提升“創客天下·杭州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大賽”水平,大力推動項目落地,對符合條件的獲獎落地項目給予20萬—500萬元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所需材料、其他事項等作了具體規定。
(九)市級大學生創業園認定及資助。本條主要貫徹落實經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業園,給予每家100萬元的一次性建園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所需材料等作了具體規定。
(十)市級大學生創業園考核。本條主要貫徹落實每兩年對市級大學生創業園進行考核,按考核優秀、良好、合格3個等次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等作了具體規定。
(十一)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支持。本條主要貫徹落實對成功創建國家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的,再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申報對象和條件、資助標準、業務流程等作了具體規定。
(十二)市級留學人員創業園認定及資助。本條主要貫徹落實經認定的市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給予每家100萬元的一次性建園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資格條件、業務流程等作了具體規定。
(十三)市級留學人員創業園考核。本條主要貫徹落實每兩年對留學人員創業園進行考核,按考核優秀、良好、合格3個等次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資格條件、業務流程等作了具體規定。
(十四)市級留學人員創業園升級獎勵補助。本條主要貫徹落實認定為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再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助;成功創建國家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再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該補貼的政策內容、資格條件、業務流程等作了具體規定。
(十五)博士後人才引育扶持政策。本條主要包含博士後工作站、流動站建站資助、日常經費資助和科研資助、科研項目配套資助、博士後生活補貼、博士後出站留杭(來杭)補助、博士後引才獎勵、扶持政策相關說明七項政策內容。對上述補貼的政策內容、資格條件、業務流程等作了具體規定。
(十六)附則。主要是對相關政策範圍、對資金使用規範要求、資金列支渠道、申報方式等進行明確。
四、施行時間
《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23年7月5日起符合條件的按本細則執行。
五、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解讀人:劉立清, 聯係電話:8525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