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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580267448/2024-01703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號:杭人社發〔2024〕113號 公開日期:2024-10-31
發布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主題分類:人事工作
有效性:有效 統一編號:ZJAC13-2024-0004
關聯類型: 政策原文 視頻圖文解讀 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

《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深化新時代“杭城工匠”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11-01 17:47

一、製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委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高素養勞動者隊伍和市域技能型社會建設,製定了《關於深化新時代“杭城工匠”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製定依據

1.《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23〕38號);

2.《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 12 部門關於印發<高質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 助力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42 號);

3.《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2020〕36號);

4.《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總工會共青團浙江省委員會關於印發<新時代浙江工匠遴選管理辦法>的通知》(浙人社發〔2021〕15號);

5.《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8部門關於實施“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通知》(浙人社發〔2021〕9號);

6.《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服務“六大行動”打造人才生態最優城市的意見》(市委辦發〔2019〕41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主要工作任務、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1.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明確了我市高技能人才培養生態建設的基本遵循,描述了到2027年要達到的定性和定量目標,以及到2035年的遠景目標。

2.主要工作任務。通過實施“四大”計劃,落實工作舉措。一是深化“供需平衡”人才培養途徑。緊扣產業需求優化培訓模式,完善行業人才供給體係建設,完善優化技能人才評價機製。二是打造“匠心如琢”人才成長高地。厚植院校平台“匠苗”培養沃土,搭建競賽平台“匠藝”錘煉舞台,打通海外平台“匠才”成長渠道,繪就創新平台“匠心”鍛造藍圖。三是深挖“杭城工匠”培養激勵渠道。建立健全優秀技能人才褒獎體係,持續完善世界技能大賽激勵體係。四是探索“多元聯動”人才服務體係。優化技能人才流動機製,加大技能人才社會服務力度。

3.保障措施。涉及三方麵內容: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協調機製,明確部門(單位)工作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進技能人才成長。二是推進數字化改革。完善全市高技能人才庫,數字化賦能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係建設。大力推進“智慧化+信用化”監管,努力實現職業培訓、補貼發放、人才評價工作實現全流程閉環管理。三是提升績效管理。積極落實高技能人才政策,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通過全覆蓋、係統性、高質量的宣傳報道,推廣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經驗做法,持續提升技能人才的職業榮譽感,進一步營造重視、關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會氛圍。

四、主要特點

1.更新提升完善。在原《關於進一步加強“名城工匠”培養生態建設的實施意見》基礎上,結合加快高素養勞動者隊伍建設和杭州市域技能型社會建設要點,將現有涉及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激勵等方麵的內容進行了整合、提升,解決政策碎片化問題。

2.突出供需平衡。緊扣產業需求優化培訓模式,完善行業人才供給體係建設。聚焦“415X”先進製造業、“315”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等我市特色產業,旨於加大對重點產業技能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

3.強化主體責任。落實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抓行業人才主體責任,探索建立以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職業培訓機構、技能人才評價機構、用人(用工)單位為基礎的技能人才培訓評價聯盟。

4.革新評價機製。落實“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製度,即建立由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構成的“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穩步開展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評聘試點工作。

五、施行時間

《意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六、其他說明

解讀機關: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解讀人:徐豔

聯係方式:0571-8525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