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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580267448/2024-0060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政函〔2024〕37號 | 公開日期: | 2024-05-08 |
發布單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主題分類: | 人事工作 |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4〕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2024年1月1日起,將我市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490元,非全日製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4元。
各縣(市)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研究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予以公布。
前發《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21〕69號)同時廢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