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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580267448/2024-0144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人社發〔2024〕102號 | 公開日期: | 2024-09-20 |
發布單位: | 市人力社保局 | 關聯類型: | 政策原文 視頻圖文解讀 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 |
一、製定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製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組織全麵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規定,我局啟動了本輪的全麵清理,對2024年6月底以前已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文件進行全麵清理,製定了《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宣布失效廢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2024)》(以下簡稱《通知》)。
二、製訂依據
1、《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
《通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通知內容正文,對文件製定的背景及依據進行了簡單說明,明確了發文對象、實施時間等;第二部分為宣布廢止(失效)的部分政策文件目錄。該目錄表格式詳細載明了政策清理後本次應當宣布失效或廢止的52件政策的文件名稱及文件號,注明了應當宣布廢止失效的理由,如:工作任務已完成、不符合國家養老保險製度相關規定、已有新規定替代等。
四、施行時間
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五、其他說明
解讀機關: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解讀人:曹斌
聯係方式:0571-8525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