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28/2024-00084 組配分類: 建議提案
發布機構: 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發文日期: 2024-03-1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麵向全社會

對市政協十二屆第155號提案的答複

發布日期: 2024- 03- 13 11: 10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 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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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德尚委員:

你在市十二屆政協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服務基本項目費用支出標準的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複如下:

為進一步完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服務外包工作,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機關事務局、市編委辦、市財政局擬訂的《杭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服務外包實施辦法》(杭政辦函〔2014〕159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實行以來,市機關事務局認真做好市級機關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服務外包項目及辦公樓建築麵積審核工作,市編委辦核銷已納入服務外包項目的編外用工計劃,市財政局按照市機關事務局核準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麵積核撥各單位年度物業管理總費用。

《實施辦法》也明確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支出標準采用超額遞減辦法確定,並與物價指數、市區社會平均收入水平、社會物業管理費標準實行聯動,每3年調整一次。標準調整由市機關事務局、市編委辦、市財政局聯合發布。辦公樓外管理區域或公益性場館等行政事業單位,物業管理基本項目費用支出標準由相關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商定。2018年,三部門聯合發文調整杭州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服務基本項目費用支出標準,調整後的標準即提案中的標準。該標準自2019年起執行。自2021年始,我局與市財政局多次溝通,要求調整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服務基本項目費用支出標準。但因疫情和政府“過緊日子”等要求,市財政壓縮“三公”經費與一般性支出,未對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服務基本項目費用支出標準進行調整。

在此次提案辦理過程中,市財政局明確今後一段時期,全市財政收支形勢將持續處於緊平衡,市級部門單位應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進一步貫徹落實黨政機關要習慣過緊日子的要求,全麵壓縮規範“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我局將繼續與財政局溝通協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物業管理費標準調整事宜。

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