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背景、意義、目的、依據
我市目前擁有重點保護的傳統工藝美術技藝門類33個,數量位居全國城市前列,2012年獲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內首個“工藝與民間藝術之都”為保護傳統工藝美術,促進我市工藝美術事業繁榮與發展,鼓勵從事傳統工藝美術設計製作和成績顯著的工藝美術人才,加強技藝保護傳承、工藝美術產業創新發展。根據國務院《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浙江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杭州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規定》、杭州市《關於實施“新製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若幹意見》,製定了《杭州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實施細則(送審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政策措施、內容、試用範圍、標準、期限
《杭州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實施細則》主要圍繞評審範圍、評審標準、評審程序、評審紀律、評審周期等五個部分,具體如下:
第一部分:評審範圍
主要適用於我市從事傳統工藝美術重點保護品種和技藝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部分:評審標準
在杭繳納社保滿三年(報名截止時)的工藝美術從業人員,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法律,無不良征信記錄,無犯罪記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認定推薦為杭州市工藝美術大師候選人。
1.獲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工藝美術行業協(學)會主辦的全國性工藝美術作品評審金獎或特等獎累計2個(含)以上。
2.具有中級工藝美術師職稱,同時獲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工藝美術行業協(學)會主辦的全國性工藝美術作品評審金獎1個(含)以上。
3.本人創作的作品獲國家級工藝美術類專業協會金獎累計4個(含)以上。
4.獲國家級工藝美術類專業協會(學會)頒布的行業大師稱號。
5.具有高級工藝美術師職稱(傳統工藝美術類)。
6.被列入市級以上(含)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傳統技藝美術類),同時獲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工藝美術行業協(學)會主辦的全國性工藝美術作品評審銀獎1個(含)以上。
上述獲獎作品作者應是獨立作者、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同一作品獲獎按最高獎記一次,獲獎證書需主辦單位蓋章。
第三部分:評審專家組的形成
根據申報杭州市工藝美術大師人員所從事的專業,從杭州市傳統工藝美術專家庫中挑選專家,組成杭州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專家組,負責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審定。評審專家組在每次評審推薦前組成,出席評審推薦會議的專家不得少於5人。
第四部分:評審程序
各區、縣(市)初審認定並公示,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材料評審推薦,經市經信局黨組研究、按規定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市政府批複。
第五部分:評審紀律
1.在材料審核過程中或經舉報,發現有偽造材料、證書等弄虛作假情形的,經查證屬實,取消本屆和下一屆的申報資格。
2.“杭州市工藝美術大師”榮譽稱號獲得者有《實施細則》撤銷情形之一者,經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研究,報市政府批準,撤銷其榮譽稱號
第六部分:評審周期
每三年評審一次。
三、解讀機關、解讀人、聯係方式
本《杭州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實施細則》由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讀,解讀人:市經信局張均鋒,政策谘詢電話:8525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