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02489452/2022-00300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文件編號 | 杭經信聯生醫〔2022〕61號 | 成文日期 | 2022-08-05 |
發布機構 | 市經信局 | 信息分類 | 政策解讀 |
關聯類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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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製定背景
醫藥儲備是為了在災情、疫情及公共突發事件發生時,保障應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緊急需要和及時有效供應,是一項政府職能。隨著杭州市城市國際化步伐不斷加快,城市人口集聚,從確保我市在發生災情、疫情及突發事件時醫藥物資的緊急需求和及時有效供應出發,醫藥儲備工作的重要性日益顯現,同時,慢性病、流行病等疾病譜變化,環境汙染,自然災害發生的頻次不斷提高,城市安全和社會維穩的壓力不斷上升,醫藥儲備工作也麵臨著新的挑戰,為更好地滿足全市醫藥儲備管理工作的需要,依據省、市有關政策文件,結合杭州市實際和本次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情況,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五部門經多輪征求意見並修改完善後,聯合行文印發了《杭州市市級醫藥儲備管理辦法》。
二、政策法規依據
1.《浙江省省級醫藥儲備管理辦法》(浙經信消費〔2022〕52 號);
2.《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體係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21〕30號)。
三、主要內容
( 一)市級醫藥儲備目的
為加強杭州市市級醫藥儲備管理,有效發揮醫藥儲備在防範突發風險、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市級醫藥儲備主要儲備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活動區域性保障以及我市供應短缺的醫藥產品。
(二)市級儲備三種管理模式
1、流通儲備主要儲備應對災情、疫情及突發事件,且能夠進行市場流通的醫藥產品,由市級醫藥流通儲備承儲單位(以下簡稱“流通儲備承儲單位”)根據儲備品種有效期和質量要求自行輪儲,各儲備品種實際庫存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儲備計劃的70%,且在應急狀態下按照指令供應市場。
2、生產能力儲備主要儲備常態需求不確定,應對較大災情、疫情及突發事件的醫藥產品,通過支持市級醫藥生產能力儲備承儲單位(以下簡稱“生產能力儲備承儲單位”)維護生產線和供應鏈穩定,保障基本生產能力,確保一定庫存,並在應急狀態下按照指令組織生產和應急供應。
3、醫藥應急物資儲備主要儲備市政府緊急指令或應對發生重大疫情、突發事件及重大活動保障等應急需要,而現有市級醫藥儲備不能滿足需求,且難以進行市場流通或不宜進行市場流通的醫藥產品,由市政府緊急指令市級醫藥承儲單位組織采購和應急保供。
(三)承儲單位主要職責
1、按照下達的市級醫藥儲備計劃和承儲協議書有關要求,落實各項儲備任務;
2、嚴格執行下達的市級醫藥儲備調用任務,確保應急調撥及時高效;
3、建立健全醫藥儲備管理製度,建立醫藥儲備工作台賬;
4、按時、準確上報各項醫藥儲備統計報表;
5、實行領導責任製,指定專人負責醫藥儲備工作;
6、執行市級醫藥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儲備工作要求。
四、其他說明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杭州市經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於2002年製定的《杭州市醫藥儲備管理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五、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解讀人:陳斌
聯係電話:8525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