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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002489452/2024-00130 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 成文日期 2024-06-26
發布機構 市經信局 信息分類 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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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杭州市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揭榜掛帥”工作的通知
來源: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         發布時間:2024-06-26 10:05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經信局(發改經信局、經信科技局),各有關企業:

為推進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建設,建設專業公共服務平台支撐保障體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建設與運營項目“揭榜掛帥”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揭榜掛帥”內容

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建設與運營。 

二、補助標準

給予經評審認定的揭榜單位(聯合體)300萬元平台建設和運營投入補助,補助資金從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中央獎補資金中列支。

三、揭榜單位條件

杭州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無其他政策限製或特別排除的行業龍頭企業、或以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建的聯合體。若以聯合體揭榜,要求牽頭企業滿足揭榜單位條件。

四、組織實施

(一)申報。

申報單位按照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建設指南(附件1)編製“揭榜掛帥”實施方案書(附件2),承諾企業自有資金同步投入不少於政府補助的4倍,提供(包括聯合體內各單位)相關能力佐證材料,裝訂成冊,一式6份紙質件和一份電子件於2024年7月15日前報送所在區、縣(市)經信部門(聯合體牽頭單位所在地經信部門),區、縣(市)經信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無異議的,於2024年7月18日前彙總行文,將企業申報材料報送至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以下簡稱:市經信局)產業數字化處。聯係人:苑春秋,電話:85257095,郵箱:348051470@qq.com。

(二)評審。

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擬揭榜單位申報的《實施方案書》內容完整性、條件符合性、實施可行性等進行評審,依據評審結果擇優選定擬揭榜單位(或聯合體),於市經信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行文確定為揭榜單位(聯合體)。

(三)驗收。

揭榜單位(聯合體)應於2024年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設指南一期、二期內容建設,並通過當地經信部門向市經信局報請驗收。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照批複文件和揭榜單位(聯合體)申報材料,對平台建設內容、主要技術指標、應用目標、實際投資等是否達到項目申報方案約定的要求進行審核驗收。

(四)資金撥付。

分兩期撥付300萬元補助資金。經評審確定揭榜單位(聯合體)後撥付首期150萬元補助資金,通過驗收後撥付剩餘150萬元補助資金。聯合體揭榜的,補助資金撥付至牽頭單位。

五、其他事項

請各區、縣(市)經信部門做好組織動員工作,鼓勵轄區內行業龍頭企業積極參與揭榜掛帥。未盡事宜,請聯係市經信局產業數字化處,聯係電話:85257097。

附件:1.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建設指南.doc

2.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揭榜掛帥”實施方案書.doc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 

2024年6月25日 

索引號

002489452/2024-00130

發布機構

市經信局

文號

發布日期

2024-06-26

關於開展杭州市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揭榜掛帥”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06-26 10:05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經信局(發改經信局、經信科技局),各有關企業:

為推進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建設,建設專業公共服務平台支撐保障體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建設與運營項目“揭榜掛帥”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揭榜掛帥”內容

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建設與運營。 

二、補助標準

給予經評審認定的揭榜單位(聯合體)300萬元平台建設和運營投入補助,補助資金從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中央獎補資金中列支。

三、揭榜單位條件

杭州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無其他政策限製或特別排除的行業龍頭企業、或以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建的聯合體。若以聯合體揭榜,要求牽頭企業滿足揭榜單位條件。

四、組織實施

(一)申報。

申報單位按照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建設指南(附件1)編製“揭榜掛帥”實施方案書(附件2),承諾企業自有資金同步投入不少於政府補助的4倍,提供(包括聯合體內各單位)相關能力佐證材料,裝訂成冊,一式6份紙質件和一份電子件於2024年7月15日前報送所在區、縣(市)經信部門(聯合體牽頭單位所在地經信部門),區、縣(市)經信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無異議的,於2024年7月18日前彙總行文,將企業申報材料報送至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以下簡稱:市經信局)產業數字化處。聯係人:苑春秋,電話:85257095,郵箱:348051470@qq.com。

(二)評審。

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擬揭榜單位申報的《實施方案書》內容完整性、條件符合性、實施可行性等進行評審,依據評審結果擇優選定擬揭榜單位(或聯合體),於市經信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行文確定為揭榜單位(聯合體)。

(三)驗收。

揭榜單位(聯合體)應於2024年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設指南一期、二期內容建設,並通過當地經信部門向市經信局報請驗收。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照批複文件和揭榜單位(聯合體)申報材料,對平台建設內容、主要技術指標、應用目標、實際投資等是否達到項目申報方案約定的要求進行審核驗收。

(四)資金撥付。

分兩期撥付300萬元補助資金。經評審確定揭榜單位(聯合體)後撥付首期150萬元補助資金,通過驗收後撥付剩餘150萬元補助資金。聯合體揭榜的,補助資金撥付至牽頭單位。

五、其他事項

請各區、縣(市)經信部門做好組織動員工作,鼓勵轄區內行業龍頭企業積極參與揭榜掛帥。未盡事宜,請聯係市經信局產業數字化處,聯係電話:85257097。

附件:1.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建設指南.doc

2.數字工程服務商能力發布平台“揭榜掛帥”實施方案書.doc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