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02489452/2024-00135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文件編號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
發布機構 | 市經信局 | 信息分類 | 通知文件 |
點擊率 |
各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配套補助辦法〉的通知》(杭財企〔2016〕27號、以下簡稱“《2016年補助辦法》”)《2017—2018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杭政辦函〔2017〕70號、以下簡稱“《2017—2018年支持政策》”)《關於延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杭財企〔2019〕24號、以下簡稱“《2019延續政策》”)和《關於印發〈杭州市2019年—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杭財企〔2019〕103號、以下簡稱“《2019-2020支持政策》”)的規定,現就做好2024年杭州市第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助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在杭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與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整車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且該企業已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交通運輸局提出車輛推廣申請,並獲核定。
二、申報範圍
2016年1月1日—2019年6月25日,在本市購買、上牌(以行駛證注冊日期為準)、運行的個人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列入我市年度推廣應用計劃總量的新能源汽車。
以上申請補助的車輛均已獲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三、補助標準
新能源汽車的補助標準根據年度分別按照《2016年補助辦法》《2017—2018年支持政策》《2019延續政策》和《2019-2020支持政策》規定執行。
四、申報材料
1.杭州市購買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1)、車輛信息明細表(附件2);
2.新能源汽車銷售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已售新能源汽車車型的檢驗報告;
4.所申請車輛已取得中央財政補助的相關材料(附件3);
5.單位購買者的單位、生產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個人購買者的身份證(非本市戶籍人員購車的還需提供符合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車輛銷售合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電池、電機、電控發票(價格證明);完稅證明;車輛所有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複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消費者已享受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證明材料)。
五、申報時間和材料受理
本次紙質申報材料僅報送一份,按順序標記好頁碼並裝訂成冊,統一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19日12點。
申報紙質材料報送市經信局,並同時登錄杭州市工信專項資金項目管理係統(開放時間:2024年7月5日9點-2024年7月19日12點)完成線上申報(線上申報網址:http://szjx.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home),同期將新能源汽車補助材料申報電子版(見附件1、附件2)報送市經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逾期報送(如未完成線上申報或未完成申報紙質材料報送)不予受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送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材料報送受理單位
(一)市經信局
市經信局由汽車產業處負責申報受理,聯係電話:85257070,郵箱:347981115@qq.com,地址:杭州市江幹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A座1204室,郵編:310016。
(二)市交通運輸局
市交通運輸局由科教處負責申報受理,聯係電話:86092763,郵箱:870616961@qq.com,地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號杭州交通大樓910室,郵編:310014。
(三)市財政局
市財政局由企業處負責申報受理,聯係電話:89580386,郵箱:694045890@qq.com。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號杭州市財稅大樓808室,郵編:310009。
(四)技術支持
杜工 聯係電話:15824140222
杭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與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