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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002489452/2024-00152 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 杭經信人事〔2024〕73號 成文日期 2024-07-22
發布機構 市經信局 信息分類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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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關於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製造業專業工程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         發布時間:2024-07-22 16:02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經信局(發改經信局)、人力社保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杭州市2024年度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4〕56號)要求,現就2024年度杭州市製造業專業工程師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在本市〔不含高新(濱江)區、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和建德市〕企事業單位從事機電製造、電子、電氣、電力、信息、蓄電池、化工、輕工、紡織服裝、食品、材料、能源、石油、數字技術、光學光電等工程技術專業的人員。

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機動車檢測維修、通信工程、醫療器械、工業設計等列入國家、省統一考試專業的,一律不予評審通過。

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含實行考評結合的係列)。

二、時間安排

1.網上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進行申報,時間為7月22日至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用人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8月16日。

3.管理部門審核。網上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報所在區、縣(市)職稱受理點,市直單位下屬企事業單位直接報市直單位職稱受理點。各區縣(市)經信、人社部門和市直有關單位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8月31日。

4.紙質材料報送。各區縣(市)經信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將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的評審表等紙質材料統一報送市經信局職改辦,截止時間為9月30日。

三、申報評審流程

(一)審核上報。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實行網上個人申報、用人單位審核推薦、區縣(市)經信部門與人社部門審核等程序上報中評委。個人申報及評審費用的繳納、管理部門審核、紙質材料報送及區縣(市)受理部門等流程詳見附件。

(二)組織評審。中評委辦公室負責對申報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通過的評審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組織專家評審。

(三)評審結果公示。評審結束後,中評委辦公室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評審結果報市人力社保局。

(四)發文公布資格。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評審結果後會同市經信局發文公布。文件公布後,市人力社保局負責生成電子證書信息。

(五)下載電子證書並將評審表歸檔。取得工程師任職資格人員登錄“省平台”係統,在相應菜單欄下載電子證書。各受理部門領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並及時返還申報單位,各有關部門和申報單位按規定將評審表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四、申報原則

職稱評審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係(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係三者一致)進行申報,對於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係三者不全在我省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審結果在浙江省範圍內有效。人事隸屬關係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個地市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時,原則上由社保參保地單位申報。

五、申報紀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規定,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並記入職稱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記錄期限為三年。

六、其他事項

1.申報人員應認真學習本通知及中級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申報評審流程和材料要求等各項附件精神,了解評審流程,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規範申報內容;申報材料要真實完整,佐證材料齊全有效,不得有弄虛作假行為。

2.用人單位要做好對本單位申報人員的培訓指導,認真組織申報審核,嚴格履行審核職責,執行審核公示程序;要指導申報人員規範平台申報,強化對弄虛作假申報行為的監督管理,維護誠實守信環境。

3.各區、縣(市)主管部門和市直有關單位要熟悉掌握評審政策,明確工作責任,認真落實各企事業單位的申報管理工作,做好指導培訓,加強審核監督,促進評審工作規範有序;要規範職稱評審的行政行為,對弄虛作假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聯係地址:杭州市經信局職改辦(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B座612)

聯係人:崔銀珊,聯係電話:85257157。


附件:

1.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docx

2.工程師資格個人申報流程.docx

3.用人單位和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操作辦法.docx

4.紙質材料受理部門和報送清單.docx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

2024年7月15日

索引號

002489452/2024-00152

發布機構

市經信局

文號

杭經信人事〔2024〕73號

發布日期

2024-07-22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關於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製造業專業工程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07-2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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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經信局(發改經信局)、人力社保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杭州市2024年度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4〕56號)要求,現就2024年度杭州市製造業專業工程師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在本市〔不含高新(濱江)區、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和建德市〕企事業單位從事機電製造、電子、電氣、電力、信息、蓄電池、化工、輕工、紡織服裝、食品、材料、能源、石油、數字技術、光學光電等工程技術專業的人員。

從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機動車檢測維修、通信工程、醫療器械、工業設計等列入國家、省統一考試專業的,一律不予評審通過。

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含實行考評結合的係列)。

二、時間安排

1.網上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進行申報,時間為7月22日至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用人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8月16日。

3.管理部門審核。網上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報所在區、縣(市)職稱受理點,市直單位下屬企事業單位直接報市直單位職稱受理點。各區縣(市)經信、人社部門和市直有關單位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8月31日。

4.紙質材料報送。各區縣(市)經信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將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的評審表等紙質材料統一報送市經信局職改辦,截止時間為9月30日。

三、申報評審流程

(一)審核上報。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實行網上個人申報、用人單位審核推薦、區縣(市)經信部門與人社部門審核等程序上報中評委。個人申報及評審費用的繳納、管理部門審核、紙質材料報送及區縣(市)受理部門等流程詳見附件。

(二)組織評審。中評委辦公室負責對申報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通過的評審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組織專家評審。

(三)評審結果公示。評審結束後,中評委辦公室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評審結果報市人力社保局。

(四)發文公布資格。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評審結果後會同市經信局發文公布。文件公布後,市人力社保局負責生成電子證書信息。

(五)下載電子證書並將評審表歸檔。取得工程師任職資格人員登錄“省平台”係統,在相應菜單欄下載電子證書。各受理部門領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並及時返還申報單位,各有關部門和申報單位按規定將評審表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四、申報原則

職稱評審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係(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係三者一致)進行申報,對於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係三者不全在我省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審結果在浙江省範圍內有效。人事隸屬關係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個地市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時,原則上由社保參保地單位申報。

五、申報紀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規定,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並記入職稱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記錄期限為三年。

六、其他事項

1.申報人員應認真學習本通知及中級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申報評審流程和材料要求等各項附件精神,了解評審流程,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規範申報內容;申報材料要真實完整,佐證材料齊全有效,不得有弄虛作假行為。

2.用人單位要做好對本單位申報人員的培訓指導,認真組織申報審核,嚴格履行審核職責,執行審核公示程序;要指導申報人員規範平台申報,強化對弄虛作假申報行為的監督管理,維護誠實守信環境。

3.各區、縣(市)主管部門和市直有關單位要熟悉掌握評審政策,明確工作責任,認真落實各企事業單位的申報管理工作,做好指導培訓,加強審核監督,促進評審工作規範有序;要規範職稱評審的行政行為,對弄虛作假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聯係地址:杭州市經信局職改辦(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B座612)

聯係人:崔銀珊,聯係電話:85257157。


附件:

1.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docx

2.工程師資格個人申報流程.docx

3.用人單位和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操作辦法.docx

4.紙質材料受理部門和報送清單.docx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