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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460/2015-06288 文件編號: B00501
發布機構: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生成日期: 2015-03-20 11:35:00

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2015年部門預算

發布日期:2015-03-20 11:35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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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科技、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委托起草全市科技、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方麵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全市科技、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中長期發展規劃。
2、組織製定和實施全市科技創新環境營造、條件建設和研發支持等方麵的各類科技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科學技術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成果轉化;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產業化工作和科技投融資體係建設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體製改革和科技創新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市屬科研機構的改革與發展;指導技術市場、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知識產權、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普及和培訓工作;負責相關信息和軟科學研究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製定全市企業(行業)科技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科技企業孵化器、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和重大科技創新平台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5、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薦申報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認定、管理市高新技術企業;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等各類科技園區建設。
6、負責擬訂和實施科技促進工業、農業、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7、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承擔市政府與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促進聯合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應用。
8、負責對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9、負責擬訂全市科技成果推廣的政策和措施;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獎勵評審的組織工作。
10、指導市政府各部門與各區、縣(市)的科技、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教興市和知識產權戰略,推動全市科技進步與科技創新。
11、在授權範圍內,負責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組織擬訂國際科技合作和交流政策,製定和實施相關計劃;受委托審批或報批出國(境)科技團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外先進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技術出口工作。
12、負責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負責全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係建設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
13、負責市防震減災工作的綜合管理;組織擬訂市地震應急預案;開展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綜合防禦、地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
14、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本部門共有預算單位6家,其中:行政單位1家、事業單位2家、改製科研院所3家。具體為: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杭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杭州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機械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自動化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收支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一)收入預算安排情況
    部門收入預算6031.6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財政預算資金5575.48萬元,專戶資金47.10萬元,其他資金409.02萬元。
(二)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部門支出預算6031.60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學技術支出5022.9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8.18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20.46萬元。
2. 按支出用途分類:基本支出3188.72萬元,項目支出2635.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201.76萬元,其他支出6.12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5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於以下方麵:
1.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273.93萬元,主要用於市科委本級的基本支出。
2.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1684.00萬元,主要用於市科委科技行政管理事務支出,包括科技計劃和項目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科技金融服務等事務支出。
3.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其他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支出(項)250.00萬元,主要用於“市長杯”創意杭州工業設計大賽工作經費、科技擁軍項目等。
4.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機構運行(項)657.91萬元,主要用於向社會提供科技信息資源服務、科技計量和檢測服務的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的基本支出。
5.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科技條件專項(項)345.00萬元,主要用於科技信息資源建設、科技創新服務工作等科技條件專項支出。
6.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科技獎勵(項)356.00萬元,主要用於市科學技術獎勵等支出。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430.59萬元,主要用於市科委本級離退休幹部職工經費等支出。
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457.59萬元,主要用於委屬事業單位及轉製科研院所離退休幹部職工經費等支出。
9.醫療衛生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68.58萬元,主要用於市科委本級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0. 醫療衛生支出(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51.88萬元,主要用於委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四)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數65.62 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5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40.00 萬元。主要用於市科委本級及下屬預算單位進行政府間科技交流活動及成果展示、科技項目合作洽談、海外研發中心籌建、國際專業學術會議等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15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2.62 萬元,主要用於接待國內外科研機構專家學者來杭合作洽談及上級及兄弟省市來杭政策調研、學習考察、工作交流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13.00萬元。主要是市科委本級和委屬預算事業單位用於服務企業工作調研、政策宣傳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三、名詞解釋
1.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2.專戶資金收入:是指當年財政專戶核撥的資金,主要指部門上繳財政專戶的各類政府非稅收入。
3.其他資金收入:指除財政撥款、專戶資金之外的收入,主要包括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其他雜項收入。
4.基本支出:是部門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是指部門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6.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市委機關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行的支出。
7.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市科委機關開展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方麵的支出。
8.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款)其他科學技術管理事務(項):指其他用於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方麵的支出。
9.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機構運行(項):指市級科技服務機構的基本支出。
10. 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科技條件專項(項):指國家用於完善科技條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獻信息、網絡環境支撐等科技條件專項支出等。
11. 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科技獎勵(項):指用於市科學技術獎勵方麵的支出。
1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3.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4. 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5. 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6.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17.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8.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的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其他用車。

附件:
   1.2015年市級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2.2015年市級部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2015年市級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