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索引號: 002489460/2019-06388 文件編號: B006
發布機構: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生成日期: 2019-03-19 16:17:00

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政采雲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3-19 16:17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分享:

浙財采監〔2019〕2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集中采購機構,省級有關單位:

    為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網上超市采購交易及管理成本,實現數據共享,形成全省統一的政府采購網上市場,特製定《政采雲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財政廳  

                                   2019年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政采雲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加快建設數字中國”指示,落實《深化政府采購製度改革方案》部署,通過“製度+技術”集成創新,加強雲計算、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新技術新業態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促進政府采購與互聯網深度融合。

    按照車俊書記、袁家軍省長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快打造全省統一的“互聯網+政府采購”體係,為推動全國政府采購數字化轉型貢獻浙江經驗。

    二、建設背景

    我省自1999年實施政府采購製度以來,製度體係不斷健全,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不斷完善,采購範圍快速擴大,采購規模從1999年的4.75億元增長到2018年的1483.57億元,有力服務了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亟待完善解決的問題,如政府采購市場割裂,政策調控功能發揮不足,“價格高、質量差、效率低”的采購體驗,采購過程透明度不夠高等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除了市場發育不成熟、製度設計有待進一步完善等因素外,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一個全省統一、規範、透明的政府采購信息化平台。實踐中,基於傳統IT項目建設思維開發建設的政府采購信息係統,普遍遇到了建維成本高、信息共享難、服務體驗差的瓶頸問題,不僅難以適應“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以及電子商務等新模式蓬勃發展的趨勢,也製約了政府采購製度創新發展要求。

    為順應新時代發展要求,深化政府采購製度改革,在財政部及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我省全力推進政采雲平台建設,旨在通過“製度+技術”集成創新,探索打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政府采購雲服務平台,推動政府采購治理數字化轉型,為構建全國一體化政府采購雲服務平台提供浙江經驗。

    政采雲平台成功賦互聯網能力予政府采購的交易和管理,更成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實踐的樣板平台、助推政府治理數字化轉型的創新試點平台,助推我省實現“陽光采購”“高效采購”“功能采購”“智能采購”四大成效。目前,政采雲平台已被列入浙江省政府數字化轉型首批21個重大項目之一,也是浙江省委推進“清廉浙江”建設的重要內容。

    三、現有問題

    雖然我省應用政采雲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網上超市由各地分頭建設及管理的模式,也帶來了新的問題:

    (一)各區劃重複建設網上超市,供應商重複入圍,與“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仍有一定距離;

    (二)各區劃網上超市招標準入、處理標準不統一,無法對供應商形成統一管理;

    (三)區劃交易量不集中,規模效應不明顯,難以引進覆蓋全國、全省的供應商;

    (四)入圍及時性低,無法有效激發市場活力;

    (五)網上超市入圍門檻較低,供應商質量良莠不齊,服務能力差距較大,供應商承諾服務範圍缺乏驗證手段;

    (六)網上超市商品類目分布不均,重複商品數較多,部分商品無銷量,商品質量無保障;

    (七)供應商分散管理,難以對供應商誠信情況進行全麵了解和監管,處罰結果難以全省共享;

    (八)缺乏有效的監管工具,如比價係統、預警管控、誠信評價、滿意度指數、政采雲價格指數、采購單位分析報告等均未實現可用,背離了網上超市“寬進嚴管”的初衷。

    四、建設目標

    建設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目的是切實降低采購組織的管理成本,提升供應商服務質量,建立統一的商品標準體係,實現供應商庫、商品庫全省共享,簡化業務流程,提升采購效率,激發市場活力,強化大數據分析應用,整合形成監管合力,打破各區劃市場壁壘,形成“全省買貨、貨賣全省”的統一政府采購網上超市市場。

    行業館、主題館有出台後續政策的,可參照適用。

    五、建設框架和管理規則

    (一)供應商入圍及管理

    1.供應商入圍

    省級製定相應準入方案及管理規則,全省統一實施。供應商凡是滿足準入條件的(尚在被限製加入期限內的供應商除外),可實時申請成為網超供應商,注冊和審查常態化。入圍由其注冊所在地(以核發營業執照的市場監管部門為認定依據)的集中采購機構進行審核,浙江省外注冊的供應商申請入圍的,由省政府采購中心負責審核。

    供應商以總公司名義申請入圍的,可授權其各地分公司進行屬地化服務,但總供應商應在其注冊信息中對分公司信息進行維護,若供應商授權分公司進行供貨(分公司提供關聯關係證明材料),同一采購活動相關流程的參與主體必須保持一致。

    2.銷售區劃設置

    供應商通過審核入圍後,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定具體銷售區劃,並在其設定區劃內進行供應商店鋪及商品的展示。

    3.退出規則

    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或意願主動申請退出的,需說明原因,經負責審查入圍的集中采購機構同意後,方可退出,同時可限製其一定時間內無法重新加入。

    根據《浙江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及網上超市供應商入圍合同規定,當供應商的違規(約)行為達到一定預警次數的,或誠信分值低於一定分值時,係統對供應商自動給予商品凍結或暫停供應商供貨資格等處理,具體規則由省政府采購中心另行擬定。

   (二)商品展示及管理

    1.商品目錄

    各地可根據實際需求情況,在網上超市平台已建立的類目基礎上,選擇本區劃下商品類目的範圍;政采雲平台運行維護公司(以下簡稱“運維公司”)負責按省財政廳確定的政府采購目錄建設前台類目、後台類目及對應關係,確保目錄全省統一,並按省財政廳要求設置網上超市限額標準。

    上架商品應按照其對應的政策性質,通過網上超市打標的方式進行區分,如節能商品(係統應強製采購,限製同類非節能商品上架)、環保商品(係統應優先推薦)、有資產限額商品、集采采購目錄商品等。

    特殊類目商品可單獨放入行業館、主題館中進行交易。

    2.商品展示

    網上超市平台按照供應商設置的供貨區劃和商品類目對應展示商品,並應實現可按供應商、價格、誠信、銷量等多個維度排序展示。

    價格展示時,應根據供應商入圍類型的不同,分類展示:具有市場價格參考意義的大型電商或行業電商,可通過自營平台價格與網上超市入圍合同中約定優惠率的關係進行價格展示;無自營平台市場參考價格的供應商,取消自營平台及優惠率展示,供應商直接通過約定銷售價格的方式進行價格展示。

    3.商品成交限製

    采購人若采購資產限額標準以上商品的,按照區劃政策不同,運維公司應提供兩種產品功能供財政部門選擇:一是不可采購;二是可采購但應說明理由並預警。

    4.平台提供的商品營銷服務

    運維公司應為供應商提供價格營銷工具,供應商可自主按銷售數量設置階梯價並在前台展現。運維公司應通過係統功能,協助供應商實現對商品價格合理拆分,將商品價格、運費價格及服務價格單獨展示,支持供應商根據采購人的需求上線特色服務,按店鋪、類目、商品設置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便於采購人進行比較和選擇。

    5.商品管理

    1)搭建標準化商品庫

    通過商品類目、屬性、填寫規範的建立,規範商品發布,保證商品發布分類準確、主要參數信息必填、填寫內容規範。

    搭建SPU庫,SPU是標準化商品的信息單元,通過收集商品品牌、型號、技術參數等確定的商品信息並錄入係統,供應商在發布商品時選擇品牌、型號,技術參數等重要信息係統會默認填寫,確保商品信息的全麵、真實、準確、可靠。

    2)商品信息審核

    運維公司盡快實現通過大數據分析、智能比對以完成對商品的有效管理。在此之前,運維公司提供商品巡檢及價格審核管理等服務,協助集中采購機構進行管理。

    3)商品信息巡檢

    運維公司通過係統巡檢,排查攔截禁止發布、主圖破損、重要信息缺失等不規範的商品。通過巡檢,排查下架類目錯放、描述不符、虛假誇大宣傳等不規範的商品。

    4)商品價格管理

    加快設計開發“政采雲價格指數”,通過網上超市平台標準商品與其他平台的商品進行比價及限製高於政采雲價格指數商品上架,確保政府采購領域規模采購的價格優勢。供應商對政采雲價格指數有異議的,可向運維公司申請核對。各級財政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應監督運維公司勤勉維護政采雲價格指數,並可提出修正意見。

    設計網上超市平台同款標準商品的比價功能,提高網上超市商品價格透明度。

    周期性進行商品價格監測,給財政部門提供判斷依據及標準。

    5)滯銷商品管理

    為了提升采購體驗,對於60天沒有成交且無編輯的商品設置預警功能,90天沒有成交且無編輯的商品作自動下架處理,若供應商確認該商品仍有必要發布的,可以重新申請上架。

    (三)網上超市運行監督、管理

    1.監督、管理依據

    《浙江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政府采購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網上超市入圍合同以及經批準的平台管理規則。

    2.監督、管理的分類和分工

    違反平台管理規則:由運維公司進行處理,同時報審其入圍的集中采購機構備案,全網生效。

    違反入圍合同規則(包括供應商入圍協議、承諾等):信息來源不涉及交易的,由審查其入圍的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處理;信息來源涉及交易的,由交易項目所在同級集中采購機構處理,涉及不同區劃的,由省財政廳指定。

    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罰則:由同級財政部門處理。

    3.運維公司在舉報和糾紛處理中的輔助職責

    運維公司統一受理舉報和糾紛申訴,並按前述分類分工分別送有關部門和機構處理。

涉及商品價格、質量的舉報和糾紛,應集中采購機構和財政部門要求,運維公司應當出具專業輔助意見。

    4.誠信體係建設

    運維公司加快全網統一的誠信體係建設及應用,實現對各政府采購主體政府采購違規(約)行為的誠信評價及預警功能,加強對各當事人的誠信約束。

    六、實施時間

    因貫徹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本方案於2019年2月19日起實施。

    七、組織保障

    各有關單位按照“省級定規則,省市縣共建共管”和“平台負責產品開發和建設運維,集中采購機構負責供應商入圍、商品管理及執行入圍合同規則,財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原則,根據職能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省財政廳:協調推進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工作;製定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實施方案;批準省政府采購中 心擬定的“全省一張網”供應商準入、退出等統一合同規則;批準運維公司“全省一張網”平台管理規則;負責省本級網上超市交易監管,協調跨區劃監管。

    省政府采購中心:負責擬定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供應商準入、退出等統一合同規則;負責對注冊地在省外的供應商入圍及其商品管理並執行入圍合同規則;負責對省本級交易違反入圍合同規則的情形進行處理。

    市縣財政部門及集中采購機構:市縣財政部門負責協調推進本級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工作,負責本級網上超市交易監管。市縣集中采購機構負責注冊地在本區域內供應商的入圍及商品管理並執行入圍合同規則,負責對本級交易違反入圍合同規則情形的處理。

    運維公司:負責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產品開發和建設運維,負責擬定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平台管理規則並執行,對商品上架、涉及價格、質量的舉報和糾紛處理提供專業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