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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02489460/2021-0614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 號 | 杭科策〔2021〕93號 | 公開日期 | 2021- 11- 30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 主題分類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關聯類型 | |
統一編號 | ZJAC05-2021-0003 |
各區、縣(市)科技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杭州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管理,提高軟科學研究項目研究水平和服務決策效能,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製定了《杭州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杭州市財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杭州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
為加強杭州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管理,發揮軟科學研究對推動科技創新工作的決策支撐作用,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杭州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實施意見》和《浙江省公益技術與政策科學(軟科學)應用研究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管理辦法》等文件,特製訂本辦法。
一、項目研究範圍
杭州市軟科學研究項目是市科技計劃的組成部分。軟科學研究項目是指為我市科技創新發展重大決策提供支撐的科學研究項目,研究內容主要包括與科技創新直接相關的戰略規劃、政策法規、體製改革、產業創新、科技統計分析等。
二、項目申請條件
(一)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申請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和其他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2.具備較好軟科學研究工作基礎,具有項目順利實施的保障能力;
3.未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二)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完成項目所需的研究能力與組織管理能力;
2.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每年隻能申請承擔一個軟科學研究項目,且同時承擔在研軟科學研究項目不得超過兩項;
3.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應與項目申請單位一致。
4.項目負責人未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支持開放式創新,鼓勵項目申請單位與市內外研究機構開展軟科學課題研究合作,鼓勵項目課題組成員跨區域、跨單位、跨學科合作研究。
(三)屬於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特別重大軟科學研究項目,可麵向市外研究機構開放申請。
三、項目資助與資金撥付
市軟科學研究項目資金每年在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
(一)資助額度
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年度項目立項數不超過20個,單個項目市本級財政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屬於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特別重大軟科學研究項目,單個項目市本級財政資助額度最高可到50萬元。
(二)資助方式和資金撥付
1.市級財政資助采用事前與事後資助相結合方式,項目立項後撥付財政資助額的50%,項目通過驗收後,撥付餘款。
2.項目承擔單位為市本級預算單位的,由市科技局牽頭發起預算調劑申請,市財政局負責預算調劑,各項目承擔單位按部門預算資金撥付流程申請資金。
3.項目承擔單位為非市本級預算單位的,由市科技局負責轉撥至相應的區、縣(市)財政部門及項目承擔單位或由市財政局轉移支付至各區、縣(市)財政部門。原則上各區、縣(市)財政部門應在市財政下達資金撥付文件後1個月內將資金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
四、項目組織實施與管理
杭州市科技局是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管理。
(一)發布申報指南
市科技局每年根據市委、市政府創新決策部署和需要製定並發布年度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指南,確定申報選題和申報要求。
(二)申報和立項
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實行網上申報。經公開征集、自主申報、形式審查、專家評審、行政決策後確定擬資助項目,並向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項目予以立項,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調查核實,異議成立的不予立項。
(三)項目組織實施
1.市科技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明確項目研究內容、研究人員、績效目標、預期成果等。市軟科學項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過六個月。項目實施期間,合同內容原則上不做變更。若確需變更合同內容的,承擔單位應按照科技計劃項目變更有關規定執行。
2.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內容,完成項目後應提出驗收申請。項目驗收按杭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四)項目成果公開
1.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形成的報告、論文、專著等成果,需注明杭州市軟科學研究項目資助。
2.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成果應當以公開發表、出版發行或者在市科技政務網公布等方式向社會公開。
五、其他
本辦法自2021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