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002489460/2022-0020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  號 杭科策〔2022〕136號 公開日期 2022- 11- 30
發布單位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主題分類 科技
有效性 有效 關聯類型
統一編號 ZJAC05-2022-0003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的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11-30 15:20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各區、縣(市)科技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實施方案(2022—2026年)》,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高質量轉移轉化,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製定了《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的若幹政策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杭州市財政局   

2022年11月24日



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的

若幹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高質量轉移轉化,完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等科技成果轉化機製,強化科技創新支撐高質量發展作用,結合杭州市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工作部署,特製定本政策措施。

一、促進高質量科技成果供給

1.支持科研平台加快轉化成果。支持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國家實驗室基地、全國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設,構建新型實驗室體係,實施科研機構分級分類管理,鼓勵科研平台高效轉化科研成果。對科研機構按不超過其年度新增與企業簽訂的技術合同額1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2.開展科研成果賦權改革試點。支持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國有企業等國有企事業單位健全科技成果轉化製度,激發科研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積極性,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不低於10年的長期使用權試點。對試點單位按照賦權改革成果數每項5萬元、年度最高100萬元給予獎勵。

3.支持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加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建立完善以市場需求為牽引、轉化績效為導向的項目立項組織機製。對競爭性重點研發項目按實際研發投入與成果產出績效,市本級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對采用“揭榜掛帥”擇優委托形式實施的重大項目可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對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區域合作和國際合作領域重大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示範項目,市本級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支持企事業單位承擔國家、省重點研發任務,加速形成重大科技成果,按國省實際到賬補助經費的25%,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二、暢通科技成果轉化鏈條

4.支持概念驗證中心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企業建設概念驗證中心,提供科研成果的概念驗證、二次開發、工藝驗證和中試熟化等服務,加速挖掘和釋放科研成果價值。對列入創建名單的概念驗證中心,市本級給予50萬元創建資助;對認定的概念驗證中心,按其年度服務績效市本級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5.支持成果轉化孵化載體建設。支持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建設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成果轉化園等成果轉化和雙創孵化載體。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良好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運營資助。對年度評價合格及以上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支持成果轉化園建設,按成果轉化服務績效市本級給予單個成果轉化園年度最高300萬元獎勵。

三、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交易

6.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鼓勵應用推廣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對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項目給予5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中國專利金獎,省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項目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實現落地轉化的全國顛覆性技術創新大賽總決賽優勝企業、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獲獎企業給予100萬元資助。

7.支持開展技術交易活動。鼓勵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谘詢、技術服務等技術交易活動。對國內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應用技術交易平台實現的技術交易活動,按不超過其年度輸出技術合同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應用技術交易平台輸出和吸納技術成果,按年度累計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交易額每新增500萬元獎勵1萬元,年度獎勵最高200萬元(單個企業一個年度隻可作為技術合同的一方申報)。對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按年度每新增登記技術交易額十億元獎勵5萬元,單個機構年度獎勵最高50萬元。

四、促進技術服務機構發展

8.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鼓勵創辦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促進科技服務機構專業化、規模化發展。對首次成長為規模以上的科技中介服務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每年評選表彰10家科技中介服務示範機構。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應用技術交易平台,開展科技谘詢、技術轉移、知識產權等各類科技服務,按其年度平台應用服務績效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

9.支持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對自費參加技術轉移高端培訓並取得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經紀(經理)人,按培訓費的50%給予每人每年最高1萬元資助。對促成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技術經紀(經理)人按其年度促成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每年評選不超過10位優秀技術轉移轉化個人,給予20萬元獎勵。

10.支持舉辦各類成果轉化活動。鼓勵社會機構舉辦或承辦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主題的重大賽事、專業論壇、重要會展等,打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品牌活動,根據活動情況給予舉辦單位最高300萬元資助。

五、增強科技金融服務能力

11.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投資。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引導社會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投入,重點投向具有市場前景的實驗室成果、概念驗證項目、中試研發項目、重點產業和未來產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出資比例最高可達40%。支持科研平台、成果孵化載體、產業鏈龍頭企業等設立合作子基金。對新設立的合作子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產生的增值收益讓渡比例最高可達100%,如子基金出現虧損,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可以其出資額的50%為上限給予風險補償。

12.鼓勵創業投資機構發展。支持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的投資力度。引導創投企業投早投小投科技,對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2年以上的,按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其管理企業獎勵,單個管理企業年度獎勵最高500萬元。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科技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政策措施中的獎補政策時間從2022年起計算,與本市各級其他同類政策不一致的,按“從優、就高、不重複”原則予以支持。


附件: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杭州市財政局  關於印發《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的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