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02489460/2024-0020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 號 | 杭科成〔2024〕89號 | 公開日期 | 2024- 12- 27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 主題分類 | 科技 |
有效性 | 有效 | 關聯類型 |
一、製定背景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要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台。為暢通科技成果轉化鏈條,促進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和產業化,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發展,加快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市科技局製定了《杭州市中試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製定依據
1.《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2.《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製造業中試創新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工信部聯科〔2024〕11號)
3.《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構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實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4.《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深化改革、強基固本”主題年活動的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辦法》主要圍繞總則、認定條件、認定程序、支持政策、管理與保障、附則六個部分提出具體政策條款,其中:
第一部分“總則”,主要包括中試基地的定義、建設主體和工作職責。
第二部分“認定條件”,主要包括申報主體、服務領域、設備設施、中試服務、專業人員等8條認定要求具體條款。
第三部分“認定程序”,主要包括自主申報、審核推薦、組織評審和公示發文4個環節。
第四部分“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建設支持、運營支持、金融和基金支持4條具體政策。
第五部分“管理與保障”,主要包括多部門協同、年度評價、梯度培育、優勝劣汰等7條具體措施。
第六部分“附則”,主要包括實施時間,其中涉及財政扶持經費由市與區、縣(市)兩級財政按比例承擔。
四、適用對象
依法注冊登記的企業、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及其他組織,正常經營滿一年,具備較強的科研開發、服務能力。
五、注意事項
1.市中試基地建設堅持市場化。《辦法》明確鼓勵科技領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企業創新聯合體等集聚科技創新資源建設中試基地,鼓勵市中試基地以企業化運作,麵向企事業單位提供中試服務。
2.市中試基地建設堅持公共開放。《辦法》的“總則”對中試基地定義為提供中試服務的開放型科研載體。《辦法》的“認定條件”第六款明確中試基地“上年度對外中試服務收入不少於200萬元”的硬性條件,引導中試基地按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專業開放原則,賦能產業向新向質,實現“造血”發展。
六、關鍵詞解釋
1.杭州市中試基地是指具備固定場地、科研設備、中試服務能力,圍繞新產品開發、創新成果驗證、產學研聯合攻關等中試需求,對科技成果熟化、二次開發、工程化、工藝化等提供中試服務的開放型科研載體。
2.“先撥後股”支持模式是指針對遴選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先期以科研項目撥款扶持方式“撥”入目標企業(單位)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支持項目深入研發和成果轉化;當目標企業(單位)成果轉化進程具備約定轉股條件時,將撥付的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轉化為對應“股權”,伴隨企業成長後執行股權退出。
七、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解讀人:陳希楊
聯係電話:0571-8525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