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60/2024-00057 文件編號: 杭科資〔2024〕24號
發布機構: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生成日期: 2024-05-20

《杭州市企業研發費用投入財政補助實施細則》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

發布日期:2024-05-23 14:15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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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市科技局向市相關部門,各區、縣(市)科技局發送了《征求杭州市企業研發費用投入財政補助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的函》,市紀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及13個區、縣(市)科技局書麵反饋無意見,市發改委對總部企業的補充意見、市審計局對確認標準、信用核查提出的修改意見均已采納。

同期,在杭州市科技局官網公開征集社會意見(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開征求意見網址:http://kj.hangzhou.gov.cn/art/2024/3/12/art_1229323591_4245447.html)公示期間,市科技局對多個政策條文谘詢來電作了詳細說明,未收到書麵社會意見。

《杭州市企業研發費用投入財政補助實施細則》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彙總表

對象類別

序號

征求對象

意見

采納情況

市直相關部門

1

市紀監委


2

市發改委

建議增加“總部企業按照在杭集團口徑核算研發費用,總部企業及其在杭成員企業名單以市總部辦當年認定為準。”

已采納

3

市財政局


4

市稅務局

1.第二點中“企業研發費用是指企業研發活動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建議修改為“企業研發費用是指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

2.第四點中“計算財政補助的企業研發費用投入額以該企業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中實際申報、稅務部門執行加計扣除政策確認統計的研發投入額為基準。”建議修改為“計算財政補助的企業研發費用投入額以該企業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的研發投入金額為依據”。

3.第七點第三項:“公示期間,異議信息由企業所在地的區、縣(市)科技局統一受理,區、縣(市)科技局會同本地財政、稅務、統計等部門進行初查核對。”建議將其中“會同本地財政、稅務、統計等部門”修改為“會同本地相關部門”。

已采納

5

市統計局


6

市經信局

關於第3頁中“2.經營規模超過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的企業”及“(二)總部企業”的政策條款。本條政策與市政府辦公廳2022年10月出台的《杭州市推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的第3條“支持加大研發投入”政策交叉重複,政策內容為“鼓勵軟件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對上年度營收2億元(含)以上、營收增速超過20%,且研發投入占營收的比例超過20%的前50家企業(按申報企業研發占比排名),對研發投入占營收的比例超過20%的部分給予不超過20%、最高10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建議修改。

已采納

7

市市場監管局


8

市審計局

一是《細則》第五條第(一)點“獲得研發費用投入財政補助的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企業研發領域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符合浙江省打造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和杭州市重點發展的智能物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綠色能源等五大產業領域”,根據《細則》規定,研發費用“在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和完成年度彙算清繳基礎上,市科技局依據企業向稅務部門申報的研發費用信息,會同市統計、發改等相關部門和各區、縣(市)科技局,篩選符合補助條件的企業”,因此可能存在無法篩選企業具體研發方向,無從判斷是否符合研發領域標準的情況,難以實際操作,建議進一步明確認定標準;

二是《細則》第五條第三點“(三)企業運行正常,經濟、科技、安全、環保領域等均無重大違規行為,且未列入嚴重失信名單”,據了解,目前發改委負責管理的“信用杭州”並未集齊當前行政部門的違規信息,因此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可能無法準確判斷補助企業是否存在違規行為,建議明確判斷的方式方法。此外,文件中所述的重大違規缺乏具體標準,在實際操作中會導致因標準模糊帶來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建議明確重大違規的標準。且因目前公司設立注銷成本較低,若僅僅關注公司的違規行為,沒有與個人信用相關聯,有可能會造成部分失信個人通過不斷注冊新公司的方式,規避失信違規核查,從而領取財政補助。建議適當增加對公司股東個人信用的核查。

已采納

各區縣(市)科技管理部門

1

上城區


2

拱墅區


3

西湖區


4

濱江區


5

蕭山區


6

餘杭區


7

臨平區


8

錢塘區


9

富陽區


10

臨安區


11

桐廬縣


12

淳安縣


13

建德市


社會公開

1

社會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