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統:林水2023年4月29日
執收單位:(蓋章)單位負責人:陳建華 聯係人:李潔
地址: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 聯係電話:85255026
序號
收費項目
收費標準
批準文號
備注
1
水土保持補償費
詳見文件
浙價費〔2014〕224號、
杭價費〔2014〕186號、
浙政辦發〔2015〕107號
浙發改價格函〔2022〕83號
由稅務部門收取
2
水資源費
浙價資〔2014〕207號
杭價費〔2014〕171號
3
森林植被恢複費
財綜〔2002〕73號
浙財綜〔2003〕9號
浙財綜〔2016〕16號
浙稅發〔2022〕67號
財稅〔2023〕9號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3號)
浙價費〔2014〕224號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汀省水利廳關於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標準的通知_82060.pdf
杭價費〔2014〕186號_杭州市物價局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林業水利局關於轉發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水利廳關於水土保持補償收費標準的通知_82774.pdf
浙政辦發〔2015〕107號.pdf
浙價資〔2014〕207號_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水利廳關於調整我省水資源費分類和征收標準的通知_81623.pdf
杭價費〔2014〕171號杭州市物價局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林水局關於轉發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水利廳關於調整我省水資源費分類和征收標準的通知_82137.pdf
財綜[2002]73號.pdf
浙財綜字[2003]9號.pdf
20220215 浙發改價格函〔2022〕83號_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水利廳關於明確水土保持補償費和水資源費收費標準的通知.pdf
20160419 浙財綜〔2016〕16號_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林業廳轉發財政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調整森林植被恢複費征收標準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pdf
20230425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3號)_取消臨時使用林地收取植被恢複費.pdf
20230309 財稅〔2023〕9號_財政部關於修改部分文件條款的通知.pdf
20221231 浙稅發〔2022〕67號_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林業局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關於做好森林植被恢複費和草原植被恢複費征管職責劃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