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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700/2024-0004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林水〔2024〕45號 成文日期: 2024-03-05
發布單位: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主題分類: 林業,水利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18-2024-0001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的通知

2024- 03- 12 09: 08 信息來源: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深入實施質量強市戰略,促進新時期水利高質量發展,市林業水利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製定了《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4年3月5日


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深入實施質量強市戰略,促進新時期水利高質量發展,進一步規範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的評選活動,根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的評選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通過竣工驗收,或通過完工驗收並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

第三條  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以下簡稱水利工程西湖杯)是我市水利工程質量最高獎,是推薦參評錢江杯、大禹獎等優質工程獎的重要參考。

第四條  水利工程西湖杯評選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優中選優的原則,倡導創新、生態、美觀。鼓勵在設計和施工管理有亮點的工程創建西湖杯。

第五條  水利工程西湖杯在企業自願申報的基礎上進行評選,每年評選一次。水利工程西湖杯的評選由杭州市林業水利局(以下簡稱市林水局)負責,具體工作委托杭州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水利質安中心)組織實施。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水利工程,符合相應規模的,均可參與申報、評選。具體要求如下: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大中型項目標準;

(二)工程規模未達到上述要求,但具有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水利工程西湖杯質量評選要求,經市林水局同意,可參加申報、評選。

第七條  申報西湖杯的水利工程不可任意分割或合並,以確保申報項目完整性和連續性。

第八條  水利工程西湖杯應由工程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當兩家及以上單位申請時,應采取聯合方式申報,同時明確申請責任主體。

第九條  其他參建單位與各專業承包企業,可作為參建單位參與申報,相關資料由申請責任主體統一彙總。

第十條  參加水利工程西湖杯評選的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評工程須是已建成的具有獨立完整使用功能的水利工程。要求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基本建設程序,在當年申報工作截止日期以前已通過竣(完)工驗收,各項手續和文件齊全;

(二)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要求,工程施工工藝、技術措施、文明施工和揚塵管控先進合理;

(三)工程施工質量評定達到優良;

(四)參評西湖杯的工程應在主體工程開工後一個月內向屬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工程創杯書麵申請並由市水利質安中心彙總後統一報市林水局,未申報西湖杯參評計劃的工程不得參評;

(五)參評工程應已被評為“杭州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工地”;

(六)參評工程應嚴格執行工程建設標準強製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水利工程施工技術標準、規範;

(七)建設過程中未出現相關違法行為,或者質量安全事故、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八)參評工程隻能申報評選一次,不得重複申報。

第三章  申報評選

第十一條  水利西湖杯的評選程序:

在評選工作啟動後,所有參評工程經屬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後,在申報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請單位將有關資料報送至市水利質安中心,由市水利質安中心審核後報送至市林水局。

第十二條  評選資料的要求和內容:

評選申報單位應填寫《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申報表》一式三份並提供有關申報材料一份,申報表、申報材料均須單獨裝訂成冊。

(一)填寫申報表時,申報表各“意見評價欄”內,均必須寫明意見評價並加蓋公章(一式三份、單獨裝訂)。

(二)有關申報材料應單獨裝訂成冊(附目錄並標注頁碼),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1.施工單位合同;

2.工程總承包合同(如有);

3.其他參建單位合同;

4.項目初步設計批複文件;

5.項目竣(完)工驗收鑒定書;

6.質量監督機構開展質量監督活動的情況(已通過竣工驗收的,需提供質量監督報告);

7.其他所獲榮譽證明資料(如有);

8.申報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承諾書;

9.其他工程質量的材料(工法、專利等證明材料)(如有);

10.項目情況說明材料,包括項目概況、施工質量控製、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工程評定驗收情況,涉及變更的還需提供變更證明;

11.實景照片,不少於10張,jpg格式,未經加工處理,照片像素2兆以上,其中全貌照片不少於2張,其它應有足夠數量照片有效反映工程特色,並在每張照片下方標注工程名稱。每張照片的位置和角度均需在平麵圖上標示,基本均勻覆蓋整個工程,拍攝視角要兼顧整體和局部、遠景和近景。

除上述申報材料外,需準備一份申報工程情況彙報的PPT電子文檔,所有申報材料與PPT一起儲存在U盤中,與書麵申報資料一並提交。

第四章  工程評審

第十三條  由市林水局負責成立水利工程西湖杯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局分管領導、相關處室(單位)及各區、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人員組成。

評審委員會下設評審專家組,由市林水局在職稱評審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組建評審專家組,市水利質安中心負責組織專家開展評選的日常工作,包括對參評工程的資料進行審核、製定現場檢查評價標準和開展工程現場檢查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專家組在現場檢查工程質量時,申報企業對專家要求查看的內容和部位必須予以配合,不能借故回避或拒絕,否則視為放棄評選資格。檢查結束後,由評審專家組形成專家組意見和推薦名單,並報水利工程西湖杯評審委員會。

第十五條  水利工程西湖杯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根據專家組意見及推薦名單,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出擬獲獎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選票的工程為“水利工程西湖杯”獲獎工程。

第十六條  水利工程西湖杯獲獎名單在市林水局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納入全市建設工程西湖杯獲獎名單由市建委統一公布。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十七條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水利工程西湖杯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主動指導和積極幫助相關企業開展創建活動。要規範推薦程序,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的原則,認真把關,嚴格推薦。

市林水局應將符合水利工程西湖杯申報要求的工程納入水利工程西湖杯參評項目庫進行動態管理。各級質量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高標準嚴要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整改;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或整改不及時、不主動、不徹底的,要及時報市林水局,市林水局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清理出水利工程西湖杯參評項目庫。

第十八條  申報企業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申報企業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或獲獎資格,並取消該企業下一年度的申報資格。

對於已經獲得水利工程西湖杯稱號的工程,若發現嚴重質量問題,一經核實,取消該工程西湖杯稱號。

第六章  評審紀律

第十九條  水利工程西湖杯參評工程檢查專家實行回避製度。專家在被評審企業或曾在該企業任職、其本人或親屬在被評審企業中持有股份,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專家公正履行職責的情形,都應主動申請回避。

第二十條  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水利工程西湖杯評審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凡參與水利工程西湖杯檢查和評選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及有關廉政紀律規定,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辦公室

2024年3月5日





 

  附件: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於印發《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 (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的通知.pdf


文字解讀鏈接:《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政策解讀

圖文解讀鏈接:《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圖文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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