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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政策解讀

2024- 03- 12 09: 15 信息來源: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瀏覽次數:

為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深入實施質量強市戰略,促進新時期水利高質量發展,進一步規範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的評選活動,結合我市實際,我局牽頭製定了《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製定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

202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指出“要推進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建立基於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工程實體質量控製標準化為核心內容的指標體係和評價製度,及時總結具有推廣價值的質量管理標準化成果”;新修訂的《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要求“要鼓勵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推行全麵質量管理,提升工程質量水平,創建優質工程”。

二、製定目的

我市出台《辦法》,一是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加快質量強市建設、全麵提升工程質量水平等要求;二是為規範全市範圍內的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和質量評價標準,推廣工程質量管理成果;三是作為推薦參評“錢江杯”、“大禹杯”等省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的重要參考。

三、製定單位

《辦法》由杭州市林業水利局和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全文共七章,二十一條,主要規定了水利工程西湖杯的評選條件、申請流程、評審方式、監督管理、評審紀律等。

第一章 總則:評選的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通過完(竣)工驗收並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評選由杭州市林業水利局負責,具體工作委托杭州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第二章 申報條件:申報工程的規模應為大中型工程,有顯著效益的重點水利工程,經市林水局同意也可申報,申報的工程原則上以初設批複文件為準,不可任意分割或合並。水利西湖杯應由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兩家及以上聯合申報時,需明確牽頭單位,其他參建單位和各專業承包企業,可作為參建單位參與申報。有申報意向的工程應在主體工程開工後一個月內向屬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麵申請,並由市質安中心彙總後統一報市林水局,未報送西湖杯參評計劃的工程不得參評;

第三章 申報評選:在評選工作啟動後,申報單位需按要求準備評選材料,所有參評的工程應經屬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後,在當年度申報工作截止到日前由申請單位將有關資料報送至市質安中心,經市質安中心審核後報送至市林水局;

第四章 工程評審:評審工作由市林水局負責成立水利西湖杯評審委員會,在職稱評審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組建評審專家組,市水利質安中心負責組織專家製定年度水利西湖杯檢查評價標準、審核申報材料、開展現場檢查等工作,並形成專家組意見和推薦名單,報水利西湖杯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根據專家組意見及推薦名單召開評審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出擬獲獎工程。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納入全市建設工程西湖杯獲獎名單由市建委統一公布獲獎名單。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水利工程西湖杯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把關,嚴格推薦,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及時調整清理出水利工程西湖杯參評項目庫,對於已經獲得水利工程西湖杯稱號的工程,若發現嚴重質量問題,一經核實,取消該工程水利西湖杯稱號。

第六章 評審紀律:水利西湖杯參評工程檢查專家實行回避製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水利工程西湖杯評審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凡參與檢查和評選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關廉政紀律規定,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第七章 附則:《辦法》施行時間為2024年5月1日

政策解讀機關: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聯係方式:0571-88394775


政策原文鏈接: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的通知

圖片解讀鏈接:《杭州市水利工程西湖杯(優質工程)評選辦法》圖文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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