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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524/2008-00976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公開日期: 2008-11-14
發布單位: 市民政局 關聯類型:
杭州市“十一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發布日期: 2008-11-14 瀏覽次數: 來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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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間,杭州市民政事業發展取得顯著成績。建立並完善了新型社會救助體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分層分類救助製度不斷健全,醫療救助實現全覆蓋,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慈善事業蓬勃發展。社區建設深入推進,2002年杭州市被授予“全國社區建設示範城市”稱號。行政區劃調整穩妥實施,鄉鎮布局和村規模更趨合理。雙擁活動廣泛開展,優撫安置政策不斷完善,2003年杭州市連續第四次被命名為全國、全省雙擁模範城。社會福利事業快速發展,“星光老年之家”等福利服務網絡逐步健全。殯葬改革紮實推進,全市火化率達到100%。地名管理取得新突破,2005年杭州市被評為“全國城市標準地名標誌設置工作先進城市”。“十五”時期我市民政事業發展取得多項重大突破,許多工作在全省全國保持領先地位,有力地促進了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為“十一五”民政事業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杭州市是全國發達地區之一,“十一五”時期是杭州市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改革與加快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發展黃金期,也是矛盾凸現期。隨著企業轉製、體製轉軌、社會轉型,利益格局加快調整,觸及的社會矛盾加深,人民內部矛盾增多,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統籌兼顧各方麵利益關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任務十分艱巨。民政工作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切實保障群眾利益,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促進社會公平,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是“十一五”時期杭州市民政事業發展的主旋律。

一、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麵貫徹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為主線,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進“五大戰略”、破解“七大問題”和打造“平安杭州”、引領“和諧創業”的要求,以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推進民政事業現代化,落實民權,解決民生,維護民利,促進社會公平,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民政事業發展的立足點和歸宿點,使民政工作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堅持城鄉並重的原則。重視統籌城鄉的發展,實現城市和農村民政工作一體化推進,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的共同繁榮、發展與穩定。

——堅持創新發展的原則。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工作機製和工作手段,推動民政事業加快發展,協調發展,促進構建和諧社會。

二、主要目標和任務

杭州市“十一五”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進一步完善以社會救助、社會組織管理、雙擁優撫安置、社會福利事業、社會事務管理為主要內容的民政工作體係,民政工作整體水平在全省全國繼續保持領先地位,為我市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社會救助體係

健全覆蓋城鄉、動態管理、與其他社會保障體係相銜接的社會救助體係,完善救助方法和標準,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得到較好保障。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規範最低生活保障準入和退出機製,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鎮低保標準一般按不低於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40%確定,農村低保標準一般按不低於城鎮低保標準的60%確定。逐步縮小農村與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距,使農村與城鎮的低保標準之比逐步達到1:1.5。合理設定城鄉低保家庭人均救助額最低標準,確保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不斷健全醫療救助政策。降低救助門檻,擴大救助範圍,提高救助水平,對低保和患大病重症且無力承擔較大醫療費用的困難人員努力實行“零起點、不封頂”的救助方式。積極探索對醫療困難人員實行即時救助的途徑和辦法,切實解決困難人員無力墊支醫療費用的問題。合理確定並保障醫療救助所需資金,到2010年,醫療救助資金按當地常住人口計算一般不低於人均8元。

——完善分層救助與分類救助相結合的救助機製。在分層救助的基礎上,探索分層救助與分類救助相結合的具體辦法。根據救助對象的困難程度、致貧原因和需要解決的實際困難,確定其困難類型,采取相應的解困措施,確保各類救助對象得到切實有效的救助。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政策。健全征地農轉非勞動年齡段以上人員生活補貼發放辦法。

——提升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工作水平。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穩定在85%以上,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率穩定在90%以上,對未集中供養的對象落實好各項供養措施。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不斷探索敬老院社會化新途徑,使之成為區域性的福利服務中心。

——深入開展經常性實物捐贈活動。各區、縣(市)建立健全“捐贈物資調劑中心”,街道(鄉鎮)進一步探索“愛心家園”、“慈善超市”的運作模式,完善運行機製,推動捐贈活動的製度化、經常化,為捐贈者和受助者提供便捷的mabex官网 。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災害救助製度。認真落實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管理體製,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嚴格執行災情報告製度,確保救災工作信息渠道暢通,災情報告及時、準確,救援措施落實迅速,災民基本生活保障到位,災區社會穩定。加大救災物資儲備,提高應急救助能力,災害多發地區的區、縣(市)要加快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積極采取防災、減災措施,消除災害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提高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保護力度。加強各級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的硬件和軟件建設,引入ISO9001質量管理體係認證,實現科學管理、安全運行。動員各方麵力量,加大對流浪乞討人員的勸導力度,維護城市形象。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法治化、製度化建設,不斷完善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配套設施,使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時的救助保護和教育,通過各種途徑幫助流浪未成年人回歸家庭和社會。

——積極發展慈善事業,使之成為社會保障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加強慈善組織的自身建設,規範慈善組織的運作,及時公布捐贈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況,90%以上的縣級慈善組織建立網站,增強運作的透明度。通過組建聯絡員隊伍、建立分會、設置工作站等形式,將組織網絡延伸至街道(鄉鎮)、社區,基本形成覆蓋城鄉的慈善工作網絡。通過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規範勸募行為、表彰先進典型等措施,保護和激勵社會各界的捐贈熱情,提高人均捐贈水平,到2010年,年人均公益收入達到20元以上。加強各地慈善組織之間的交流和協作,廣泛開展慈善救助活動,探索開發式扶貧的路子。

(二)社會組織管理體係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要求,充分發揮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民間組織的作用,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構建和諧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深化和諧社區建設。按照“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和諧社區建設要求,深化社區體製改革,探索建立政府調控機製同社區自治體製互聯,政府行政功能與社區自治功能互補,政府依法行政、社區依法自治、社區成員廣泛參與的城市基層社會管理體製和社區運作機製。市級和諧社區比例達到85%。三星級民主法治社區比例達到95%以上。積極將社區建設向中小城市和廣大城鎮及有條件的農村推進。

積極探索居民自治體製,推進社區民主建設。完善居民民主選舉製度,不斷擴大居委會直接選舉的覆蓋麵,采取戶代表和18周歲以上居民選舉形式的社區居委會直選率不低於75%。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研究探索職業資格認證製度,提高社區工作者素質,鼓勵學曆教育,建立輪訓製度,社區工作者大專以上學曆的占總人數的70%以上。健全社區民情懇談會、事務協調會、工作聽證會和成效評議會等四會製度,健全率達85%以上。積極培育和發展社區誌願者、老人、文體、醫療、計生等公益性社區民間組織,社區備案率95%以上。

切實加強社區管理,推動社區依法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社區自治組織為依托,社區民間組織和駐社區單位參加的社區管理協調機構。貫徹《關於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規範管理的若幹意見》(試行),加強社區居委會自身建設。落實社區工作準入製,認真解決社區組織行政化的難題。按照“權隨事轉、人隨事轉、費隨事轉”的三轉原則,基本理順社區關係,積極建立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合作互動的社區管理網絡,形成對社區進行有效覆蓋和全麵管理的體係。

努力拓展社區服務,方便社區居民生活。認真落實《杭州市社區服務業發展五年規劃(2006—2010年)》和《關於扶持發展社區服務業的若幹意見》,大力發展以社會福利、便民利民和社會保障為重點的社區服務,至2010年全市城市社區配套服務用房,按每百戶不少於30平方米的要求全部落實,小城鎮每個社區配套用房不少於150平方米。通過開展誌願服務、共駐共建和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社區服務水平;注冊登記的社區誌願者占城鎮人口的12%。城區推進電話呼叫、信息寬帶和數字電視“三網融合”,完成市、區、街道、社區四級聯網,市民服務呼叫信息中心(96345)覆蓋8個城區。基本建立起多種經濟形式並存、管理效益優良、社會互動經常、群眾參與踴躍、服務手段先進、覆蓋範圍廣泛和服務門類齊全的社區服務網絡。

——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持以“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為目標,積極推廣農村設施社區化,開展農村村級圖書室援建活動;落實村級組織辦公服務用房,推進農村村級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深入實施“千村整治、百村示範”工程;加強村級組織班子建設,建立村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製。到2010年,各區、縣(市)基本達到國家或省“村民自治模範縣(市、區)”標準,三星級民主法治村達到90%以上。

完善民主選舉,保障村民的選舉權。加強宣傳,努力提高村民民主參與意識,維護村民民主選舉權利,增強依法選舉觀念,村民換屆選舉參選率穩定在95%以上。積極探索、認真總結、逐步完善村委會換屆選舉新模式,加強調查研究,針對選舉中的矛盾和問題,進一步規範選舉程序,村委會換屆成功率達到96%以上。

規範民主決策,維護村民的決策權。建立健全村兩委會聯席會議、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製度,建製率達全市建製村的95%以上。探索和推廣村級民主議事日製度。按照議案提出、兩委會協商、公告征詢、民情懇談、村民(代表)表決、公示等六道程序,規範村級民主決策流程。

健全民主管理,推進村民的參與權。堅持依法建製,以製治村,全市各村依法製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並逐步規範和完善,村民重大村務討論參與率達到95%以上。加強民主理財製度建設,規範“村賬委托鄉鎮(街道)代管製度”,全部落實村兩委會聯簽聯章製度。

強化民主監督,確保村民的監督權。理順關係,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共同參與,民政部門組織協調的“村務公開與民主管理”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深化村務公開工作,嚴格執行《杭州市村務公開規範化操作規程(試行)》,達標率90%以上,規範村務監督小組、村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推選產生方式,兩小組民主選舉和建有率達到100%。建立健全村級集體財務審計監督製度,全市鄉鎮(街道)和村基本達到省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規範化建設標準。

——加強民間組織培育管理。貫徹落實《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規,出台促進行業協會發展的行政規章。探索製定杭州市在財政、稅收、勞動保障、項目支持等方麵的配套政策,扶持民間組織發展。加強民間組織能力建設,擴大社會服務領域,充分發揮作用。逐步實現民間組織的“民間化”,100%的行業協會、80%的其他民間組織與行政機關在領導兼職、合署辦公、財務管理方麵實現“三脫離”。加強民間組織專職工作人員培訓,積極推進民間組織誠信建設,全市所有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服務承諾製度。研究探索民間組織發展激勵機製,積極鼓勵扶持社會需要的公益性民間組織;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大力發展行業協會和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全麵推進社區民間組織發展。堅持依法行政,逐步建立有關部門協調聯動的民間組織管理和監督機製,嚴厲打擊非法民間組織,有效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行為。

——切實加強行政區劃管理。建立行政區劃調整的科學決策機製和規範運作機製。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通過撤鎮建街、撤村建居、局部調整和撤並等形式,加快城市化進程。研究解決行政區劃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法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維護邊界地區的社會穩定。

(三)雙擁優撫安置體係

積極支持部隊建設,切實保障優撫對象、退役士兵、軍休幹部的權益,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進一步完善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的雙擁優撫安置體係。

——深入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縣)活動。圍繞做好軍事鬥爭準備,不斷探索新時期雙擁工作的開展,積極推動雙擁工作社會化、經常化、規範化、製度化,著力解決雙擁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鞏固軍政軍民團結,充分發揮雙擁工作在鞏固國防、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繼續爭創省級和全國雙擁模範城。

——認真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全麵貫徹國務院《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浙江省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把優撫對象的生活、醫療、住房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障體係,初步建立重點優撫對象國家保障、社會優待的新保障機製,重點優撫對象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進一步得到提高。孤老優撫對象進光榮院集中供養率達到90%以上。

——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機製。70%的縣(市)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退役士兵安置新模式,城鎮退伍義務兵自謀職業率達到98%以上,轉業士官自謀職業率達到50%以上。進一步拓寬和完善退役士兵培訓、就業、醫療、社保的服務和保障製度。

——全麵提升軍供綜合保障能力。建立杭州軍供站和蕭山軍供站協調順暢的軍供保障機製,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渠道,加快軍供站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平戰結合,國防效益優先”軍供保障長效機製,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務質量,形成快速機動軍供保障能力,確保各項軍供保障任務圓滿完成。

——切實做好軍休安置工作。認真落實中央有關軍休安置的政策法規,確保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積極探索接收安置多樣化,快速高效地完成軍休人員安置任務。建立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安置模式,創新保障方式、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積極推進工作組織網絡化,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四)社會福利事業體係

積極探索社會福利社會化途徑,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快發展社會福利事業,使之成為新型社會福利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

——全麵發展老齡事業和產業。健全老年服務體係,改善老年人的養老狀況,圍繞“六個老有”的目標,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使老年人的生活質量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步提升。倡導家庭養老,積極推進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模式。

六個老有

“六個老有”是老齡工作的目標,包括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推動老年福利事業發展。以政府投入為主導,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社會福利機構。積極探索福利機構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的辦法和途徑。全市各類福利機構綜合性床位數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長,到2010年,全市每百名老人擁有床位數達到2張以上。各街道建立1所50張床位以上的養(托)老機構,各區、縣(市)建成1所150張床位以上的起示範作用的綜合性養(托)老機構。進一步規範福利機構管理,推行ISO9001質量管理體係認證,提高福利機構護理水平。完善農村敬老院各項管理製度,為供養對象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加強管護力量,管護人員和供養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10。

——發展兒童福利事業。繼續實施孤殘兒童手術康複“明天計劃”。進一步完善孤殘兒童家庭寄養工作,使兒童回歸社會,健康成長,增強自食其力的能力。將市兒童福利院建成集收養、康複、教育、醫療、培訓、寄養為一體的全省示範、全國一流的窗口單位。

——規範福利企業管理,促進福利生產發展。實現全市社會福利企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使福利企業成為殘疾人就業的主要渠道之一和權益保障的有效平台。“十一五”期間,殘疾職工人均年收入每年遞增10%並不低於同工種健全職工年均收入的80%。到2010年,全市安置殘疾人集中就業占可就業年齡段有一定勞動能力殘疾人員的比例達到15%以上,殘疾職工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麵繼續保持100%。逐步建立殘疾職工風險保障金製度,區、縣(市)建立麵達到100%,並規範管理。

——不斷擴大福利彩票發行市場。抓好電腦福利彩票銷售網點、技術係統、誠信體係、管理製度和人才隊伍建設。做好刮刮樂即開票布點和中福在線等福利彩票銷售工作。“十一五”期間,全市福利彩票總銷售量在2005年基礎上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長。

(五)社會事務管理體係

以製度化、規範化建設為重點,增強為民服務意識,堅持依法行政、規範管理、文明服務,進一步提升社會事務管理水平。

——積極引導群眾破除喪葬陋習,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按照“管辦分離,依法監管,強化執法”的原則,探索殯葬管理體製創新。全市火化率保持100%。結合生態市建設,合理規劃,逐步停止原有農村公益性墓地葬法,在全市農村全麵實行生態墓葬和骨灰處理多樣化。全市“三沿五區”及耕地基本實現無墳化,農村生態葬法覆蓋麵達到95%以上。強化殯葬管理法製建設,加大公墓管理力度,完善公墓內部管理製度,嚴格控製建大墓,墓區綠化覆蓋率達80%以上。完成杭州殯儀館遷建工作。全市殯儀館積極開展ISO9001質量管理體係認證,提高服務質量,並實現資料、檔案、收費微機化管理,推進殯儀服務市場化,建立和完善殯儀服務網點。

三沿五區:

“三沿”是指沿江河堤壩、通航河道、鐵路、公路(國道、省道)兩側視野範圍;“五區”是指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旅遊度假區和飲用水源地。

——積極開展婚姻、收養登記規範化建設。各集中婚姻登記處配足婚姻登記工作人員,規範登記程序,嚴格依法登記。蕭山、餘杭區及各縣(市)完成建國以來的婚姻數據錄入工作,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實現全麵聯網。嚴格執行收養登記的法律法規,依法規範收養登記,確保《收養法》的順利實施。全市收養登記實現電腦網絡化管理。

——推進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根據《杭州城市地名總體規劃》和城市分區規劃,製定各分區地名規劃。進一步加強地名管理製度化和規範化建設。建立地名標誌設置長效管理機製,地名標誌覆蓋率達到99%以上。建立空間地名數據庫、地名即時更新管理係統和公共服務信息發布係統,出版發行新版《杭州市地名誌》,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優質的地名公共服務。

——加強水庫移民後期幫扶力度,增加移民家庭經濟收入。繼續實施中央直屬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處理六年規劃,加強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調整生產資源,積極開發生產項目,移民年人均收入達到4200元以上,全市95%以上的移民村達到省定移民遺留問題處理“達標村”的標準。深入開展三峽移民幫扶工作,鼓勵、支持移民務工經商,發展多種經營。三峽移民家庭人均年收入達到安置地人均年收入的8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推進民政工作社會化。進一步轉變工作理念,創新工作機製,整合社會資源,拓展服務領域,推進民政工作社會化。

——轉變工作理念。著眼於社會建設和管理的大局,著眼於推動人的全麵發展,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促進民政工作的改革創新,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創新工作機製。按照深化政府機構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和分級實施、各負其責、上下配合、相互協調的民政工作機製。加快職能轉變,充分發揮基層民政機構、社會中介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控製和降低民政工作的行政成本。

——擴大社會參與。在政府主導下,充分發動各類社會中介組織和各界人士參與、支持發展民政事業,建立政府部門與社會組織、民政工作者與社會工作者、專業化隊伍與誌願者隊伍有機結合的社會參與機製,形成推動民政事業發展的整體合力。

——增加社會投入。在堅持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基礎上,努力探索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渠道多樣化、運作機製市場化的新路子,廣泛吸納社會資金發展民政事業。通過慈善募捐、福利彩票發行、社會捐助、國際捐贈等方式,為推動全市民政事業快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拓展服務領域。在民政職能定位的基礎上,根據社會階層結構、社會人口結構、社會組織結構的變化和發展趨勢,努力拓展民政工作的服務領域,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多層次、多樣化和個性化需求,促進傳統民政向現代民政轉型。

(二)加強民政工作法製化。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不斷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民政法律法規體係。科學合理製訂計劃和年度立法項目,規範民政係統有關立法的工作程序。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做好規範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增強規範性文件製定和實施過程的透明度。落實立法調研和草案起草責任,重點做好民間組織管理、地名管理、殯葬管理、優待撫恤、退伍安置、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救助等方麵的立法調研起草工作。

——切實加強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健全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行政執法體製和工作機製。進一步規範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依據、實施主體、審批程序、收費標準、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製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製。規範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文書格式,建立並執行統一的行政執法案卷歸檔製度。做好執法人員培訓工作,強化民政幹部的法製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

——繼續開展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研究製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係統“三五”依法治市和“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規劃,創新普法形式,豐富普法內容,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加強對各區、縣(市)民政局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導,增強全市民政係統幹部職工的法治觀念。

(三)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依托民政信息網絡,轉變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加快“數字民政”建設,推動信息化進程。建立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民政係統廣域網,開發和完善各項民政業務軟件及綜合應用平台。建設民政視頻係統,通過視頻係統構建救災工作指揮係統,實現救災指揮工作的信息化、圖象化。

——充分發揮互聯網的作用,提升為民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杭州民政門戶網站和杭州社區網、杭州地名網、杭州民間組織管理信息網、杭州軍休網、杭州慈善網等專項民政業務網站,通過網站及時發布政務和公共服務信息,加強民政宣傳。著力推進網上便民為民服務係統的開發和應用,為人民群眾提供高效、便捷、透明的服務。

——發揮網絡平台作用,提高機關工作效能。通過機關辦公自動化(OA)係統進行業務流轉,探索辦公無紙化。利用視頻係統改進會議方式,轉變會風,降低成本。加強培訓,提高民政幹部職工的信息化意識和計算機網絡應用技能。加強管理和技術防範,保證信息網絡安全穩定運行。

(四)進一步加強民政隊伍和機構建設。提高民政隊伍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健全基層民政機構,為各項民政事業發展提供組織和人才保障。

——加強民政隊伍建設。通過培養和引進並舉的方式,不斷優化人才結構,全麵提升人才隊伍素質。做好培訓工作,堅持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相結合,不斷提高民政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通過民主推薦和競爭上崗等辦法選拔領導幹部,優化幹部隊伍的年齡結構,努力達到“四化”要求,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達到階梯結構。鼓勵在職人員自主選擇學曆教育,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學曆層次。到2010年,全市民政係統45歲以下機關工作人員達到大專以上學曆,機關中層幹部本科及以上學曆比例不低於75%。

——加強基層民政機構建設。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單設民政科(社會事務科),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健全覆蓋城鄉的四級幫扶救助網絡,重點抓好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兩級基層幫扶救助服務機構建設,提高專職工作人員比例。逐步提高基層民政幹部和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工資福利待遇,保持隊伍相對穩定,保障基層民政工作順利開展。

(五)確保經費投入和使用效益。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加大政府資金對民政事業的投入,做到逐年增長。加大對縣(市)民政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切實加強資金的監督和管理,推行財務收支集中審核製度。強化對直屬單位的內審製度和專項資金使用的跟蹤檢查。建立民政事業費的績效考評機製,加強資金的審計監督,確保使用安全和效率。

四、切實抓好規劃的實施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把各項民政事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加大對民政事業的投入力度。充分發揮幫扶救助、民間組織、社區建設、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雙擁、老齡等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加強協調,分類指導,抓好規劃目標的落實。

2、做好銜接,明確目標。各地根據浙江省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杭州市“十一五”民政事業H0100001的要求,製定好本級民政事業的H0100001,各項指標相互銜接。按照規劃製定好年度實施計劃,每年的工作要點和“十一五”時期的總體目標相銜接,按規劃推動工作進步。

3、統籌安排,抓好落實。各地按照“十一五”民政事業H0100001的總體要求,因地製宜,選擇適合當地實際的重點工作,認真加以實施。同時統籌兼顧民政各項工作,查漏補缺,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解決薄弱環節,加快發展,協調發展,力爭早日實現民政事業現代化。

附:杭州市市本級“十一五”期間民政事業發展主要建設項目

附件:

杭州市市本級“十一五”期間民政事業發展主要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總投資

(萬元)

起止時間

1

杭州殯儀館遷建

28000平方米

19980

2006年—2008年

2

杭州市社會福利中心三期

22000平方米,床位600張

4600

2006年—2009年

3

杭州市兒童福利院遷建

18700平方米,床位500張

5765

2005年—2007年

4

杭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

22000平方米

5000

2005年—2007年

5

杭州市第一社會福利院舊房改造

5000平方米,床位200張

1000

2007年—2009年

6

彭公老年公寓(暫定名)

80000平方米,床位2000張

22000

2009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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