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全市新建水庫移民安置規劃的組織編製工作,並指導、監督規劃的實施; 指導“三 峽”庫區遷入我市移民的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指導、協調 我市水利工程中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協助處理水庫移民定居後的各類問題; 承擔市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