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524/2023-0064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民發〔2023〕108號 | 公開日期: | 2023-10-27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統一編號: | ZJAC10-2023-0011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題分類: | 社會福利 |
關於《杭州市民政局關於開展外商捐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試點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文字版)
發布日期:
2023-
11-
02
11:
01
瀏覽次數:
來源:杭州市民政局
一、文件製定背景
(一)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深化落實我市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麵提升我市養老服務發展國際化、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沈陽等6個城市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的批複》(國函〔2022〕135號)和《商務部關於<杭州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商資發〔2022〕210號)等文件的精神,杭州市民政局起草了《關於開展外商捐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政策依據
1.《國務院關於同意在沈陽等6個城市開展服務業擴大 開放綜合試點的批複》(國函〔2022〕135號)
2.《商務部關於印發<杭州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商資發〔2022〕210 號)
3.《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4.《浙江省民政廳關於加強養老機構備案工作的意見》(浙民養〔2019〕149 號)
二、文件涉及主要內容
《通知》正文共兩個方麵,包括試點內容和組織保障,並以附件形式明確了外商捐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具體登記備案流程。
(一)試點內容。此部分從放寬設立條件、簡化證明要件、暢通備案流程等方麵對外商捐資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進行了明確。
(二)組織保障。此部分對《通知》的組織領導保障、落實政策優惠、加強監督指導、試點範圍要求等方麵內容進行了明確,提出各區、縣(市)民政部門要積極作為、熱情服務,做好外商捐資舉辦谘詢服務和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優惠政策,全力助推打造我市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三、施行時間
《通知》自2023年1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日。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民政局
解讀人:段葉江,孫海鵬
聯係電話:0571-89586374,8958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