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關於印發杭州市民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告知承諾)事項清單(試行)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 11- 14 16: 46 瀏覽次數: 來源: 市民政局

各區、縣(市)民政局,錢塘區、西湖風景名勝區社發局,局機關相關處室: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民政行政處罰裁量行為,我局製定了《杭州市民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告知承諾)事項清單(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民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試行)

序號

事項代碼

不予處罰告知承諾

違法

行為

適用條件

(同時適用)

相關法律條文

1

330211045000

不予處罰

社會團體自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

1.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2.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社會團體在申請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或者自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撤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2

330211026007

不予處罰

社會團體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進行活動

1.初次違法;

2.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3.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經營額;

4.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第一款第(二)項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並可以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進行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3

330211026005

不予處罰

社會團體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1.初次違法;

2.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3.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經營額;

4.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第一款第(四)項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並可以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4

330211026004

不予處罰

社會團體違反規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1.初次違法;

2.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3.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經營額;

4.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第一款第(五)項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並可以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違反規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或者對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5

330211023002

不予處罰

民辦非企業單位超出其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進行活動

1.初次違法;

2.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3.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經營額;

4.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第(二)項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超出其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進行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6

330211023004

不予處罰

民辦非企業單位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1.初次違法;

2.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3.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經營額;

4.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第(四)項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7

330211023005

不予處罰

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分支機構

1.初次違法;

2.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3.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經營額;

4.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第(五)項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設立分支機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8

330211043000

不予處罰

基金會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未按章程規定開展活動

1.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2.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第(一)項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或者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登記:(一)在申請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或者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2個月內未按章程規定開展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9

330211030004

不予處罰

民辦非企業單位捐贈和資助資產的使用、管理情況未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1.自行糾正或者限期內改正;

2.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

《浙江省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  民辦非企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一)印章式樣、銀行賬號等未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的;(二)改變舉辦者,未按規定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三)捐贈和資助資產的使用、管理情況未按規定向社會公布的;(四)未按規定設立決策機構和監事的。

 




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