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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524/2024-01555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民發〔2024〕107號 公開日期: 2024-11-06
發布單位: 杭州市民政局 統一編號: ZJAC10-2024-0008
有效性: 有效 主題分類: 其他
關於《杭州市民政局關於印發公益創投項目評審專家名錄庫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文字版)
發布日期: 2024- 11- 07 16: 08 瀏覽次數: 來源:杭州市民政局

一、起草背景

為了有效預防和降低廉政風險,確保市本級公益創投項目評審的公正、公平,我局於2022年3月製定印發了《杭州市民政局公益創投項目評審專家名錄庫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實施以來,在加強我市公益創投項目評審的監督管理、提升項目評審質量方麵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對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規範政府購買服務等,相繼出台係列法規政策,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形勢的發展,《暫行辦法》部分條款不再符合現實工作的實際需要,我局重點對評審委員會成員職責分工、入庫專家的權利義務以及專家庫的日常動態管理等條款內容進行了優化完善。

二、主要依據

1.《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製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6〕46號)

2.《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

3.《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財綜〔2016〕54號)

三、起草過程

我局於2024年6月啟動修訂工作,對修訂《辦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內容進行了調研論證,形成了征求意見稿初稿。書麵征求了各區、縣(市)民政部門和局機關相關處室的意見,並對相關意見予以吸收采納。2024年8月20日至9月21日,在杭州市民政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未收到相關意見和建議。召開專家論證會,邀請高校專家學者、局法律顧問等,圍繞《辦法》(征求意見稿)條文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實操性等方麵,開展專題論證,並對相關條款內容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之後,由法規處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並經局黨組會審議通過。

四、主要內容

文件名稱由《杭州市民政局公益創投項目評審專家名錄庫管理暫行辦法》調整為《杭州市民政局公益創投項目評審專家名錄庫管理辦法》。

《辦法》主要明確了評審委員會主任和組成人員,以及各成員處室(單位)承擔的工作職責;明確了入庫專家的基本條件、產生方式和權利義務。《辦法》要求建立評審專家考核機製、退出機製和評審專家庫動態管理機製,並細化明確了公益創投項目評審專家抽取規則。

五、適用對象和施行時間

文件適用於市本級公益創投項目評審專家的審核入庫、動態調整、清退出庫、隨機抽取以及日常監督管理,自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

六、關鍵詞解釋

評審專家是指市本級公益創投項目評審委員會按規定程序審批同意後錄入評審專家名錄庫的有關專家。

七、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民政局

解讀人:高光榮

聯係電話:0571-8958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