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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524/2024-00059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民發〔2024〕16號 公開日期: 2024-02-09
發布單位: 杭州市民政局 統一編號: ZJAC10-2024-0003
有效性: 有效 主題分類: 其他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預算管理的意見
發布日期: 2024- 02- 18 12: 29 瀏覽次數: 來源:杭州市民政局

各區、縣(市)民政局、財政局,錢塘區、西湖風景名勝區社發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加強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簡稱“福彩公益金”)預算管理,提高使用績效,根據《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財綜〔2021〕18號)、《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財社〔2021〕60號)、《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民辦發〔2019〕34號)、《浙江省用於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浙財社〔2023〕40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預算管理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市級福彩公益金由省級部門按比例分配到市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市級福彩公益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由民政、財政部門按職責共同管理。民政部門負責按照資金使用範圍和預算管理要求編製預算建議、預算資金執行、項目日常管理、監督和績效管理等。財政部門按規定負責彙總民政部門報送的預算編製建議、批複預算,配合民政部門分配下達資金,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民政部門開展績效管理等。

(三)民政部門應細化福彩公益金支出預算編製,規範項目預算申報,強化項目預算及績效目標審核,做到項目預算立項依據充分、定額標準科學、績效目標合理。建立健全項目入庫評審機製和項目滾動管理機製,嚴格實行項目庫管理,入庫項目的立項和預算申報應當嚴格執行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

(四)各區、縣(市)民政、財政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對市級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的管理,足額安排下達資金預算,加快市級福彩公益金預算執行進度,減少項目結轉結餘資金,確保績效目標任務執行到位。

二、使用範圍

市級福彩公益金使用應當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發行宗旨,主要用於資助為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福利項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項目。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老年人福利

1.資助各類為老年人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補貼等,包括:社會福利中心、特困供養機構、養老院的建設和設施設備配置;

2.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以及老年助餐點的建設及運行補助;

3.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補貼及家庭適老化改造;

4.資助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

5.資助開展為老年人提供直接服務的職業技能培訓。

(二)殘疾人福利

1.資助殘疾人服務機構、康複服務機構、特殊教育機構、民政康複輔具機構、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和其他殘疾人服務機構等建設和設施設備配置;

2.康複器具社區租賃、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

3.為特殊困難群眾提供無障礙設施、家庭無障礙改造、康複器具裝配等。

(三)兒童福利

1.資助各類兒童福利機構和保護機構建設等,包括: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場所等建設和設施設備配置;

2.資助“孤兒醫療康複明天計劃”、困難家庭殘疾兒童集中養育康複等殘疾兒童醫療康複、困境兒童助學;

3.資助開展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流浪乞討、監護缺失等未成年人的服務保障和關愛保護;

4.資助開展為孤殘兒童、未成年人提供直接服務的職業技能培訓。

(四)社會公益項目

1.資助開展特殊困難群眾幫扶服務;

2.資助民政社會事務及社會公益服務設施建設等,包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機構、公益性殯葬服務機構、婚姻登記機構、城鄉社區服務機構、救助服務聯合體、慈善基地、社會工作站(室)、誌願服務站點、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等建設和設施設備配置;

3.資助社會力量開展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服務、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等社會公益項目。

(五)專項幫扶

主要用於符合“浙裏有福”專項彩票發行宗旨促進共同富裕的項目,包括資助山區的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特殊困難群眾改善基本生活條件等。

(六)其他項目

用於符合福利彩票發行宗旨的擴中提低項目以及其他社會福利事業等項目。

三、資助(補助)程序

(一)民政部門應根據政策規定、預算管理要求和當年實際情況在年初預算中合理申報市級福彩公益金預算項目,並按預算編製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二)財政部門對民政部門申報的市級福彩公益金預算項目進行彙總,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後,按規定批複預算。

(三)對社會組織、各類社會福利機構和區、縣(市)民政局等單位進行資助的項目(含轉移支付項目),需按以下程序組織實施:

1.由民政部門負責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項目資助方案報財政部門。其中涉及養老服務、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公益創投、特殊群體救助等涉及麵較廣的經常性資助項目需製定相應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資助範圍、內容、標準和程序等。

2.對於市本級直接資助到單位的項目,應在取得合法票據後撥付。

3.對於區、縣(市)民政局申報的項目,應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下文的形式轉移支付補助至項目所在區、縣(市)。

4.除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的轉移支付外,提前下達的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例一般不低於90%,提前下達的專項轉移支付的比例一般不低於70%。

(四)對於兼有多種功能的項目,隻能以其中的一種功能項目進行資助,不得重複資助。

四、信息公開

建立健全市級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信息公開製度。民政部門和各項目單位是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信息公開應當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原則,誰使用、誰分配、誰管理、誰公開,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一)市民政局應於每年5月底前在門戶網站公開以下信息:上年度市級福彩公益金預算規模;上年度市級福彩公益金資助本級項目名稱、項目單位、資金額度、績效目標及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項目聯係人及聯係方式等;上年度市級福彩公益金補助各區、縣(市)的額度;上年度對各區、縣(市)、鄉鎮(街道)以及項目單位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情況等。

(二)區、縣(市)民政部門應於每年5月底前在門戶網站公開以下信息:

1.市級福彩公益金轉移支付資金相關信息:上年度獲得市級福彩公益金補助的資金額度;上年度市級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名稱、申請單位、資金額度、主要內容、績效目標、項目聯係人及聯係方式等;上年度市級福彩公益金實際使用信息,包括項目實施情況、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

2.本級福彩公益金相關信息:上年度本級福彩公益金預算規模;上年度本級福彩公益金資助本級項目名稱、項目單位、資金額度、績效目標及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項目聯係人及聯係方式等;上年度對各鄉鎮、街道以及項目單位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情況等。

(三)項目單位應於每年4月底前在本單位信息公開欄或由民政部門代為在門戶網站上公開上年度獲得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的以下信息: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名稱、項目主要內容、項目周期、資金額度、項目負責人、聯係方式、績效目標、項目執行情況、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其他有利於體現項目效果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五、績效管理與監督

(一)各級民政、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全麵實施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製,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績效評價,加大績效信息公開力度,強化評價結果應用,對結果較差的項目,限期整改,並視情予以調減項目預算直至取消,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將結果作為安排福彩公益金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對評價監督結果較差的市級福彩公益金補助地方項目,將在安排項目所在地區補助預算時予以適當扣減資助額度。

(二)建立市級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監督檢查製度。民政、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每年對本級項目實施全麵監督檢查,對補助下級項目抽樣監督檢查,實現監督檢查全覆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監督檢查結果將作為福彩公益金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製度,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各級民政、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應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意見自2024年3 月13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2日也按本意見的要求執行)。未列事項按國家、省、市有關公益金使用管理規定執行;國家、省、市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預算管理的意見》(杭民發〔2018〕260號)同時廢止。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財政局

2024年2月9日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預算管理的意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