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關於取締非法社會組織的公告
發布日期:
2024-
07-
10
1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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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杭州市民政局
經調查,“質量總監聯盟”(曾稱“杭州質量總監聯盟”“中國質量總監聯盟”,下同)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的名義開展活動,其行為違反了民政部《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第二條,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認定為非法社會組織。依據《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第九條之規定,杭州市民政局已對該非法社會組織作出取締決定,取締決定書字號為:杭民取決字〔2024〕第1號。
杭州市民政局提醒廣大群眾,如果發現該組織沒有解散,仍在開展活動的,可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提醒廣大群眾,不要參加非法社會組織的活動,不為非法社會活動提供便利,發現非法社會組織在我市活動線索的,請及時向杭州市民政局舉報。舉報電話:0571-89586383、89586385。
特此公告。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