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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關於公布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3- 07- 31 10: 26 訪問次數: 來源: 浙江省民宗委

各市、縣(市、區)民宗局:

為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機關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18年第372號),省民宗委對2022年(含)以前我委製定的現行有效行政規範性文件作了全麵清理。經專題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15件、廢止(失效)5件。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在通知實施前已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方針政策的行政規範性文件,自不符合當時起自動失效。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22年12月31日

省民宗委2022年度規範性文件清理目錄

序號

文件名稱

文  號

清理結果

1

關於印發《浙江省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2〕46號

繼續有效

2

關於印發《浙江省互聯網宗教信息審核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2〕49號

繼續有效

3

浙江省民宗委關於印發《浙江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1〕37號

繼續有效

4

省民宗委關於印發《浙江省宗教院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1〕30

繼續有效

5

浙江省民宗委關於印發《浙江省宗教活動場所設立登記和注銷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1〕38號

繼續有效

6

省民宗委關於印發《浙江省宗教活動場所 信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0〕38號

繼續有效

7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關於印發《浙江省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辦法(試行)》的 通 知

浙民宗發〔2020〕37號

繼續有效

8

浙江省民宗委關於印發《浙江省宗教團體管理辦法》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0〕21號

繼續有效

9

浙江省民宗委關於印發《浙江省寺觀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動處所區分標準》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0〕14號

繼續有效

10

浙江省民宗委關於印發 《浙江省非通常宗教活動管理辦法》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0〕15號

繼續有效

11

省民宗委關於印發《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

浙民宗發〔2020〕1號

繼續有效

12

關於印發《浙江省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浙民宗發〔2019〕50號

繼續有效

13

省民宗委關於印發《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的通知

浙民宗發〔2016〕54號

繼續有效

14

關於印發《浙江省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登記編號管理辦法》的通知

浙民宗發〔2014〕63號

繼續有效

15

關於做好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民宗發〔2010〕162號

繼續有效

16

關於印發《浙江省省級宗教團體財務監督管理若幹規定(試行)》的通知

浙民宗發〔2017〕 32號

廢止

17

浙江省民宗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浙民宗發〔2017〕 54號

廢止

18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浙民宗發〔2015〕61號

廢止

19

浙江省民宗委關於規範特色佘寨建設的指導意見

浙民宗發〔2014〕 55號

廢止

20

關於下放宗教教職人員身份備案權限的通知

浙民宗發〔2014〕66 號

廢止

政策解讀:http://mzj.hangzhou.gov.cn/art/2023/7/31/art_1634691_58916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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