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Religion)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水平出現的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和社會文化曆史現象。其特點是相信在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超人間的神秘力量或實體。信仰者相信這種神秘力量超越一切並統攝萬物,擁有絕對權威,主宰著自然和社會的進程,決定著人世的命運及禍福,從而使人對這一神秘境界產生敬畏和崇拜的思想感情,並由此引申出與之相關的信仰認知和禮儀活動。宗教從本質上反映了人在麵臨支配自身的異己力量時對其自然存在之有限性的體認和尋求超越自我的努力,因而體現出強烈的主體意識,表現為人對其自我主體以及對這一主體與外在客體關係的沉思。宗教的現象及觀念世界作為一種世界觀和人生觀參與並探討著人生的發展及其意義,其信仰理論體係和社會群體組織是人類思想文化和社會形態的重要組成部分。 宗教一般包括三個層麵:一是宗教的思想觀念和感情體驗,是為教義;二是宗教的崇拜行為和禮儀規範,是為教儀;三是宗教的教職製度和社會組織,是為教團。 宗教有不同的分類方法,科學的曆史觀揭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原則,按社會發展的階段劃分宗教,把宗教分為兩大類:原始宗教(自然宗教)和人文宗教(人為宗教)。 原始宗教(自然宗教)處在宗教發展的初級階段,主要存在於統一國家出現以前的氏族社會,其傳播範圍大多不出本土,沒有專職脫產的神職人員,氏族全體成員有著共同的信仰,全民參加共同的宗教活動、儀式,宗教活動也是社會活動、生產活動、文娛活動。原始宗教沒有多少宗教理論,重在祭祀儀式,按民族習慣辦事。人文宗教(人為宗教)是在國家統一、文化發達的條件下形成的。它有比較係統明確的教義、固定的經典,有教團組織和固定的信徒,有係統的教理、教規、教義。人文宗教由於組織健全、教義完備,有經典依據,它的傳播不限於一個國家或地區,有的發展成世界性宗教。從發展趨勢看,原始宗教日趨消竭,逐漸為人文宗教所代替。 隨著人類文明社會的進步和世界交往及溝通的增多,產生了世界性宗教。其中影響廣遠的有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三大世界宗教,統稱“世界三大宗教”。 (摘編自任繼愈主編:《宗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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