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9100X/2021-0062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布機構: 辦公室 發文日期: 2021-03-10
組配分類: 信息公開年報 文件編碼:
杭州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電子政務辦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2016年,杭州市公安局圍繞G20峰會安保工作這一圓心,繼續加強“平安杭州”門戶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管理,著重提升網上服務、執法監督、專項活動等政務信息的發布,及時、準確、有效地向社會發布相關政府信息。現將杭州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數量 

2016年度,我局共主動公開信息156條。從信

息類別看,政策法規類35條,規劃計劃類11條,資金信息類5條,業務信息類3條,人事信息類98條,綜合考評7條。

(二)主動公開內容和形式

我局繼續嚴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發布信息,規範指南和目錄編排體係,將統一的框架設計與公安業務職能相結合。在上年度公開信息的基礎上,及時添加了直屬機構公開聯係方式電子郵箱、主要領導的簡曆和照片。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麵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相關政府信息,進一步提升對外公共服務能力,尤其加強了行政權力、行政審批事項等重點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體係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

除市政府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框架外,在日常信息公開工作中,2016年,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共發布警方要聞51條,警方公告250條,便民提示 18條,警事聚焦17條以及投訴谘詢局長信箱共35712條。開展各類互動應用,積極配合杭州市政府門戶網站的協同工作,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承辦了5期網上聽證,“杭州市公安局關於城市管理中涉及公安部門相關工作研究課題”1期網上調查、“杭州市公安局請您為“G20公共交通安全防範”出出金點子“、”杭州市公安局地鐵分局關於加強地鐵安全檢查工作的建言獻策”、“杭州市公安局關於”如何淨化網絡空間防範網絡謠言傳播“的建言獻策”等3期建言獻策。

在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方麵,我局采用多種方式予以公開:①“manbetxbrf com ”政府門戶網站及其“平安杭州”公安子網站;②報刊、廣播、電台、電視、計算機信息網絡、“杭州公安”微信公眾號等媒體;③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辦事大廳等場所或設施;④新聞發布會;⑤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熱線;⑥市檔案館、圖書館等政府信息查閱中心;⑦“警察叔叔”APP,積極利用政務新媒體進行政務公開、輿情引導以及政務服務工作。

(三)主動公開的保密審查

為確保公開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繼續嚴格執行《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製度》,明確信息保密審核的程序和責任,要求各單位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市局保密辦又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的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情況良好,達到既保障公眾知情權又確保國家秘密絕對安全的目標。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杭州市公安局進一步強化依申請公開的回複能力,及時處理政民互動的留言及百姓較為關切的內容。

(一)申請情況

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0件,全部辦理完畢。其中通過互聯網提交表單形式申請86件,以信函形式申請61件,當麵申請3件;按時辦結數150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執法辦案、戶籍政策、交通法規、數據統計、接處警記錄、印章管理、消防驗收等方麵的政府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所收到的申請回複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6件,“同意公開”的35件,“同意部分公開”的4件。在105件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中,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8件,不屬於本局公開20件,“信息不存在”71件;告知需作出更改補充的6件。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未向公開權利人收取依申請公開的費用;沒有公開權利人書麵專門向我局申請減免依申請公開費用。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6年度,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提起的行政複議件10和行政訴訟案件1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當前我局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問題主要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完整性還需加強,基層公安的信息公開意識有等提高。

2017年,我局將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台公開目錄,新增目錄“戶口遷移政策”推進麵向轉移落戶人員的服務公開,及時公開戶口遷移政策,明確戶口遷移程序和具體要求;新增目錄“政務服務公開”,公開居住證申領條件及程序、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等信息。繼續開展依申請公開的業務培訓和研究,強化專業素養,進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開水平。

 



索引號: 00249100X/2021-0062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布機構: 辦公室 發文日期: 2021-03-10
組配分類: 信息公開年報 文件編碼:
杭州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電子政務辦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2016年,杭州市公安局圍繞G20峰會安保工作這一圓心,繼續加強“平安杭州”門戶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管理,著重提升網上服務、執法監督、專項活動等政務信息的發布,及時、準確、有效地向社會發布相關政府信息。現將杭州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數量 

2016年度,我局共主動公開信息156條。從信

息類別看,政策法規類35條,規劃計劃類11條,資金信息類5條,業務信息類3條,人事信息類98條,綜合考評7條。

(二)主動公開內容和形式

我局繼續嚴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發布信息,規範指南和目錄編排體係,將統一的框架設計與公安業務職能相結合。在上年度公開信息的基礎上,及時添加了直屬機構公開聯係方式電子郵箱、主要領導的簡曆和照片。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麵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相關政府信息,進一步提升對外公共服務能力,尤其加強了行政權力、行政審批事項等重點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體係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

除市政府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框架外,在日常信息公開工作中,2016年,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共發布警方要聞51條,警方公告250條,便民提示 18條,警事聚焦17條以及投訴谘詢局長信箱共35712條。開展各類互動應用,積極配合杭州市政府門戶網站的協同工作,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承辦了5期網上聽證,“杭州市公安局關於城市管理中涉及公安部門相關工作研究課題”1期網上調查、“杭州市公安局請您為“G20公共交通安全防範”出出金點子“、”杭州市公安局地鐵分局關於加強地鐵安全檢查工作的建言獻策”、“杭州市公安局關於”如何淨化網絡空間防範網絡謠言傳播“的建言獻策”等3期建言獻策。

在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方麵,我局采用多種方式予以公開:①“manbetxbrf com ”政府門戶網站及其“平安杭州”公安子網站;②報刊、廣播、電台、電視、計算機信息網絡、“杭州公安”微信公眾號等媒體;③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辦事大廳等場所或設施;④新聞發布會;⑤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熱線;⑥市檔案館、圖書館等政府信息查閱中心;⑦“警察叔叔”APP,積極利用政務新媒體進行政務公開、輿情引導以及政務服務工作。

(三)主動公開的保密審查

為確保公開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繼續嚴格執行《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製度》,明確信息保密審核的程序和責任,要求各單位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市局保密辦又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的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情況良好,達到既保障公眾知情權又確保國家秘密絕對安全的目標。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杭州市公安局進一步強化依申請公開的回複能力,及時處理政民互動的留言及百姓較為關切的內容。

(一)申請情況

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0件,全部辦理完畢。其中通過互聯網提交表單形式申請86件,以信函形式申請61件,當麵申請3件;按時辦結數150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執法辦案、戶籍政策、交通法規、數據統計、接處警記錄、印章管理、消防驗收等方麵的政府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所收到的申請回複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6件,“同意公開”的35件,“同意部分公開”的4件。在105件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中,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8件,不屬於本局公開20件,“信息不存在”71件;告知需作出更改補充的6件。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未向公開權利人收取依申請公開的費用;沒有公開權利人書麵專門向我局申請減免依申請公開費用。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6年度,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提起的行政複議件10和行政訴訟案件1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當前我局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問題主要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完整性還需加強,基層公安的信息公開意識有等提高。

2017年,我局將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台公開目錄,新增目錄“戶口遷移政策”推進麵向轉移落戶人員的服務公開,及時公開戶口遷移政策,明確戶口遷移程序和具體要求;新增目錄“政務服務公開”,公開居住證申領條件及程序、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等信息。繼續開展依申請公開的業務培訓和研究,強化專業素養,進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