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公安局 時間:2017-08-09 09:50:57 閱讀量:

為解決基金籌集困擾製約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及見義勇為事業發展的瓶頸問題,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商請市慈善總會設立“見義勇為慈善基金”救助項目取得實質進展。2011 3 30 日,市慈善總會召開第二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公布了今年設立的全新五大救助品牌項目,其中,首設“見義勇為慈善基金” 30 萬元,為“見義勇為”者家庭生活困難提供幫助,對全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中犧牲致使其親屬失去生活來源、受傷致殘而失去工作或生活困難的人員或其親屬進行一次性救助(撫恤)。為此,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製定了《關於落實“見義勇為慈善基金”救助項目的實施方案》。

一、《實施方案》劃定了救助範圍和對象。救助範圍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本市公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非本市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外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本市公民。救助對象是在實施見義勇為行為中犧牲的見義勇為人員的親屬;在實施見義勇為行為中受傷致殘的見義勇青島市首設“見義勇為慈善基金”文 / 趙必龍為人員;家庭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其他需要救助的見義勇為人員。

二、《實施方案》明確了救助方式。救助方式主要為一次性、階段性、臨時性救助。一次性救助是指對家庭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親屬一次性給予一定資金的救助。全市一般每年組織兩次救助活動,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最高不超過10 萬元;見義勇為人員犧牲或受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而無固定收入,本人或其親屬失去生活來源的,給予3 萬元以上救助資金;見義勇為人員受傷致殘但具有一定勞動能力而無固定收入,本人或其親屬失去生活來源的,給予1 萬元以上救助資金;見義勇為人員受傷而無固定收入,其家庭生活困難的,給予5000 元以上救助資金;見義勇為人員事跡突出,其家庭生活困難的,給予3000 元以上救助資金。階段性救助是指對存在就醫、子女入學等現實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在一定期限內,每月給予一定資金的救助。救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每月救助標準為300 元至800 元。臨時性救助是指對新湧現或新發現家庭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臨時給予一定資金的救助。救助資金標準為3000 元至3 萬元。

三、《實施方案》確定了救助程序。申請:見義勇為人員以及有關單位和個人向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的區、市綜治辦或見義勇為工作機構提出救助申請。審核:區、市綜治辦或見義勇為工作機構接到申請材料後,會同當地民政、公安部門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合格的填報《青島市見義勇為救助呈批表》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對申報材料作進一步審核後,會同市慈善總會提出具體救助意見。實施:根據救助意見,對實施一次性或臨時性救助的,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直接發放救助資金;對實施階段性救助的,由救助對象在中國農業銀行辦理借記卡,區、市綜治辦或見義勇為工作機構將借記卡號上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在救助期限內,將確定的救助金額於每月10 日之前存入被救助人員借記卡賬戶。

青島市首設“見義勇為慈善基金"

來源:市公安局

2017-08-09 09:50:57 閱讀量:

為解決基金籌集困擾製約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及見義勇為事業發展的瓶頸問題,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商請市慈善總會設立“見義勇為慈善基金”救助項目取得實質進展。2011 3 30 日,市慈善總會召開第二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公布了今年設立的全新五大救助品牌項目,其中,首設“見義勇為慈善基金” 30 萬元,為“見義勇為”者家庭生活困難提供幫助,對全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中犧牲致使其親屬失去生活來源、受傷致殘而失去工作或生活困難的人員或其親屬進行一次性救助(撫恤)。為此,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製定了《關於落實“見義勇為慈善基金”救助項目的實施方案》。

一、《實施方案》劃定了救助範圍和對象。救助範圍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本市公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非本市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外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本市公民。救助對象是在實施見義勇為行為中犧牲的見義勇為人員的親屬;在實施見義勇為行為中受傷致殘的見義勇青島市首設“見義勇為慈善基金”文 / 趙必龍為人員;家庭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其他需要救助的見義勇為人員。

二、《實施方案》明確了救助方式。救助方式主要為一次性、階段性、臨時性救助。一次性救助是指對家庭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親屬一次性給予一定資金的救助。全市一般每年組織兩次救助活動,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最高不超過10 萬元;見義勇為人員犧牲或受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而無固定收入,本人或其親屬失去生活來源的,給予3 萬元以上救助資金;見義勇為人員受傷致殘但具有一定勞動能力而無固定收入,本人或其親屬失去生活來源的,給予1 萬元以上救助資金;見義勇為人員受傷而無固定收入,其家庭生活困難的,給予5000 元以上救助資金;見義勇為人員事跡突出,其家庭生活困難的,給予3000 元以上救助資金。階段性救助是指對存在就醫、子女入學等現實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在一定期限內,每月給予一定資金的救助。救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每月救助標準為300 元至800 元。臨時性救助是指對新湧現或新發現家庭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臨時給予一定資金的救助。救助資金標準為3000 元至3 萬元。

三、《實施方案》確定了救助程序。申請:見義勇為人員以及有關單位和個人向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的區、市綜治辦或見義勇為工作機構提出救助申請。審核:區、市綜治辦或見義勇為工作機構接到申請材料後,會同當地民政、公安部門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合格的填報《青島市見義勇為救助呈批表》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對申報材料作進一步審核後,會同市慈善總會提出具體救助意見。實施:根據救助意見,對實施一次性或臨時性救助的,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直接發放救助資金;對實施階段性救助的,由救助對象在中國農業銀行辦理借記卡,區、市綜治辦或見義勇為工作機構將借記卡號上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在救助期限內,將確定的救助金額於每月10 日之前存入被救助人員借記卡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