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9100X/2021-00527 | 發布機構: | 交警支隊 |
發文日期: | 2021-01-2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 ZJAC07-2021-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發文字號: | 通告〔2021〕6號 |
為配合杭州市小客車“區域指標”和“浙A區域號牌”設置工作,進一步為我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城市快速路網和基礎設施建設贏得時間和空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杭州市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杭州市小客車“區域指標”和“浙A區域號牌”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調整小客車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以下簡稱“錯峰出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浙A號牌”小客車
“浙A號牌”小客車繼續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號)的規定執行。
二、“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
(一)錯峰範圍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號)規定的錯峰範圍內所有道路(除紫金港路外)。
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橋不含。
(二)錯峰時段
繞城高速公路內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的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時段。
錯峰範圍內其他道路的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時段。
(三)錯峰規則
錯峰時段內實行全號段禁止通行。
三、“非浙A號牌”小客車
(一)錯峰範圍
東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繞城高速公路(南線)—繞城高速公路(西線)—繞城高速公路(北線)構成的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機場公路不含)。
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
(二)錯峰時段
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的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時段。
錯峰範圍內其他道路的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時段。
(三)錯峰規則
錯峰時段內實行全號段禁止通行。
四、實施時間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前發布的有關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附件:杭州市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調整示意圖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