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9100X/2021-00532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布機構: 交警支隊 發文日期: 2021-01-20
組配分類: 政策解讀 文件編碼: 通告〔2021〕6號
《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1-01-21 18:49 瀏覽次數: 來源:交警支隊

一、政策背景

落實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的“六穩六保”,堅定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維護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為配合杭州市小客車“區域指標”和“浙A區域號牌”設置工作,進一步為我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城市快速路網和基礎設施建設贏得時間和空間,減輕新增號牌機動車對城市機動車汙染排放量,減輕機動車對道路交通擁堵的影響。

二、政策起草過程及依據

(一)起草過程。2020年5月起,在市政府專題研究促進汽車消費,優化我市“雙限”政策時,市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門經多次論證,認為可以通過“電子警察”和專用號段結合的方式,實現對我市小客車的區別管理。其後,在市治堵辦牽頭下,市調控辦、市公安交警部門共同研究並草擬了涉及設置小客車區域指標和區域號牌的政策內容。錯峰出行調整配套措施方麵,市治堵辦會同交警、交通已持續3年不斷開展該項工作的儲備研究和調研,期間,也對比參照了了北京、深圳、天津、西安等城市的限行措施,重點實地調研了上海,對其錯峰對象、錯峰範圍、錯峰時段和錯峰規則進行了了解,並與我市當前錯峰施進行了對比。7月初,市治堵辦牽頭,市公安交警局、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形成了初步方案,並提交專題討論;9月2日,市治堵辦召集業內專家、民情代表、新聞媒體等專家對方案進行了專家評審;9月至10月,在浙江衛視、杭州電視台、杭州網等媒體通過我們圓桌會、市民議事廳等形式公開征求專家、媒體、市民等社會意見;10月30日形成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專題會議上征求各區、縣(市)和有關部門意見;截至10月31日,共收

到反饋意見超1000條,經認真逐條修改,形成“錯峰出行”征求意見稿。2021年1月5日,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治堵辦牽頭,對外發布了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2021年1月14日,共收到反饋意見超7600多條,經認真逐條修改,由市委、市政府專題會議進行了討論,修改完善了《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二)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3、《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4、《杭州市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

5、《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規定》

6、《杭州市小客車“區域指標”和“浙A區域號牌”設置管理辦法》

三、通告主要內容和有關說明

本通告主要內容是設置對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1、現有“浙A號牌”小型客車和後續競價、搖號的“浙A號牌”小型客車。從保持政策連貫性和本市居民(出行預期穩定性,提高政策可接受度角度,對該批車輛錯峰範圍、錯峰時段和錯峰規則不予調整。

2、“浙A區域號牌”小型客車。錯峰出行範圍是《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號)規定的錯峰範圍內所有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橋不含。

錯峰時段為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時段;其他道路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時段(與“浙A號牌”錯峰時段一致)。

3、非浙A號牌小型客車。錯峰範圍為東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繞城高速公路(南線)—繞城高速公路(西線)—繞城高速公路(北線)構成的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機場公路不含)。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

錯峰時段為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時段;其他道路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時段(與“浙A號牌”錯峰時段一致)。

四、相關問題解答

(一)“浙A號牌”小客車的錯峰出行措施有無變化?

答:無變化。

(二)“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相關錯峰出行規定的解答

1、“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的錯峰出行範圍怎麼樣?

答:錯峰出行範圍是當前錯峰圈內的所有道路,含邊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橋不含。

 

2、“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錯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體有哪些?

答:目前有留石高架路、東湖快速路、九堡大橋、通城高架路、時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興大橋、複興大橋、錢塘快速路、德勝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3、“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的錯峰時段是怎麼樣的?

答: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的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個小時;

錯峰區域內的其他道路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個小時。

4、“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尾號錯峰還是全號段?

答:錯峰時段內實行全號段禁止通行。

5、我有一輛“非浙A號牌”已預約申請轉入“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的,在取得號牌前,其錯峰出行措施是怎麼樣的?

答:提交預約申請通過後,在未正式取得號牌前,按照“浙A區域號牌”車輛錯峰出行。

6、我已經成功完成了浙A區域號牌的轉入申請並通過審核,路上還會被交警攔截處罰嗎?

答:申請成功後,在進入“錯峰出行”區域,仍有可能會被現場執勤交警攔截檢查,請主動配合執勤交警檢查並出示申請憑證記錄。現場交警核實無誤後,將予以放行。

7、“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怎麼過江?

答:可以通過之江大橋、錢塘江大橋、複興大橋二層、望江隧道、慶春隧道過江,以上橋梁隧道不受錯峰出行限製。

8、“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錯峰時段從城西前往濱江如何通行?

答:“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可以通過紫之隧道、之江大橋或繞城西線、之江大橋由城西往返濱江。特別提醒,之江大橋往濱江方向要從濱文路地麵道路通行,因彩虹快速路錯峰通行。

(三)“非浙A號牌”小客車相關出行規定的解答

1、“非浙A號牌”小客車的錯峰出行範圍是什麼?

答:“非浙A號牌”小客車的錯峰範圍如下圖: 

 

具體為:東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繞城高速公路(南線)—繞城高速公路(西線)—繞城高速公路(北線)構成的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機場公路不含),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

2、“非浙A號牌”小客車的錯峰時段是什麼?

答: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的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

錯峰出行範圍內的其他道路錯峰時段仍是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3、“非浙A號牌”小客車錯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體有哪些?

答:目前包括彩虹快速路、之江大橋、紫之隧道、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留石高架路、東湖快速路、九堡大橋、通城高架路、時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興大橋、複興大橋、錢塘快速路、德勝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4、早高峰9:00後“非浙A號牌”小客車,哪些道路可以通行?

答:9:00-10:00高架路、快速路還屬於錯峰時段,但是地麵道路均可以通行。進入核心區的,如北部可以選擇莫幹山路,南部可以選擇之江路,西部可以選擇天目山路、文二西路、餘杭塘路,東部可以選擇德勝東路、艮山東路、之江東路,過江可以選擇錢塘江大橋、複興大橋二層、望江隧道、慶春隧道。

5、蕭山區原“非浙A號牌”小客車“錯峰出行”措施是否調整?

答:按照本次調整執行。

(四)正式發布的“錯峰出行”調整措施什麼時候開始實行,在管理上有無什麼考慮?

答: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方便群眾,同時考慮新政實施後市民出行習慣的適應期,公安交警部門設置了執法過渡期,即5月1日前,對“非浙A號牌”小客車在調整的區域道路內違反錯峰出行規定的暫不處罰,作教育提醒;5月1日起按本通告規定進行執法管理。

措施實施後,將對接各導航平台把本次錯峰出行納入導航提醒,並在邊界道路設置錯峰出行標誌,在此,也希望廣大駕駛員能自覺遵守錯峰出行規定。

五、補充說明事項

(一)解讀形式。

文字解讀。

(二)解讀主體。

1.解讀單位: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解讀人:陳旭盈。

3.解讀人電話:0571-87282483。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20日      



索引號: 00249100X/2021-00532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發布機構: 交警支隊 發文日期: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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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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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落實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的“六穩六保”,堅定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維護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為配合杭州市小客車“區域指標”和“浙A區域號牌”設置工作,進一步為我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城市快速路網和基礎設施建設贏得時間和空間,減輕新增號牌機動車對城市機動車汙染排放量,減輕機動車對道路交通擁堵的影響。

二、政策起草過程及依據

(一)起草過程。2020年5月起,在市政府專題研究促進汽車消費,優化我市“雙限”政策時,市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門經多次論證,認為可以通過“電子警察”和專用號段結合的方式,實現對我市小客車的區別管理。其後,在市治堵辦牽頭下,市調控辦、市公安交警部門共同研究並草擬了涉及設置小客車區域指標和區域號牌的政策內容。錯峰出行調整配套措施方麵,市治堵辦會同交警、交通已持續3年不斷開展該項工作的儲備研究和調研,期間,也對比參照了了北京、深圳、天津、西安等城市的限行措施,重點實地調研了上海,對其錯峰對象、錯峰範圍、錯峰時段和錯峰規則進行了了解,並與我市當前錯峰施進行了對比。7月初,市治堵辦牽頭,市公安交警局、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形成了初步方案,並提交專題討論;9月2日,市治堵辦召集業內專家、民情代表、新聞媒體等專家對方案進行了專家評審;9月至10月,在浙江衛視、杭州電視台、杭州網等媒體通過我們圓桌會、市民議事廳等形式公開征求專家、媒體、市民等社會意見;10月30日形成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專題會議上征求各區、縣(市)和有關部門意見;截至10月31日,共收

到反饋意見超1000條,經認真逐條修改,形成“錯峰出行”征求意見稿。2021年1月5日,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治堵辦牽頭,對外發布了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2021年1月14日,共收到反饋意見超7600多條,經認真逐條修改,由市委、市政府專題會議進行了討論,修改完善了《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二)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3、《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4、《杭州市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

5、《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規定》

6、《杭州市小客車“區域指標”和“浙A區域號牌”設置管理辦法》

三、通告主要內容和有關說明

本通告主要內容是設置對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1、現有“浙A號牌”小型客車和後續競價、搖號的“浙A號牌”小型客車。從保持政策連貫性和本市居民(出行預期穩定性,提高政策可接受度角度,對該批車輛錯峰範圍、錯峰時段和錯峰規則不予調整。

2、“浙A區域號牌”小型客車。錯峰出行範圍是《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號)規定的錯峰範圍內所有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橋不含。

錯峰時段為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時段;其他道路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時段(與“浙A號牌”錯峰時段一致)。

3、非浙A號牌小型客車。錯峰範圍為東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繞城高速公路(南線)—繞城高速公路(西線)—繞城高速公路(北線)構成的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機場公路不含)。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

錯峰時段為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時段;其他道路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時段(與“浙A號牌”錯峰時段一致)。

四、相關問題解答

(一)“浙A號牌”小客車的錯峰出行措施有無變化?

答:無變化。

(二)“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相關錯峰出行規定的解答

1、“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的錯峰出行範圍怎麼樣?

答:錯峰出行範圍是當前錯峰圈內的所有道路,含邊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橋不含。

 

2、“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錯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體有哪些?

答:目前有留石高架路、東湖快速路、九堡大橋、通城高架路、時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興大橋、複興大橋、錢塘快速路、德勝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3、“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的錯峰時段是怎麼樣的?

答: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的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個小時;

錯峰區域內的其他道路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個小時。

4、“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尾號錯峰還是全號段?

答:錯峰時段內實行全號段禁止通行。

5、我有一輛“非浙A號牌”已預約申請轉入“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的,在取得號牌前,其錯峰出行措施是怎麼樣的?

答:提交預約申請通過後,在未正式取得號牌前,按照“浙A區域號牌”車輛錯峰出行。

6、我已經成功完成了浙A區域號牌的轉入申請並通過審核,路上還會被交警攔截處罰嗎?

答:申請成功後,在進入“錯峰出行”區域,仍有可能會被現場執勤交警攔截檢查,請主動配合執勤交警檢查並出示申請憑證記錄。現場交警核實無誤後,將予以放行。

7、“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怎麼過江?

答:可以通過之江大橋、錢塘江大橋、複興大橋二層、望江隧道、慶春隧道過江,以上橋梁隧道不受錯峰出行限製。

8、“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錯峰時段從城西前往濱江如何通行?

答:“浙A區域號牌”小客車可以通過紫之隧道、之江大橋或繞城西線、之江大橋由城西往返濱江。特別提醒,之江大橋往濱江方向要從濱文路地麵道路通行,因彩虹快速路錯峰通行。

(三)“非浙A號牌”小客車相關出行規定的解答

1、“非浙A號牌”小客車的錯峰出行範圍是什麼?

答:“非浙A號牌”小客車的錯峰範圍如下圖: 

 

具體為:東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繞城高速公路(南線)—繞城高速公路(西線)—繞城高速公路(北線)構成的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機場公路不含),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

2、“非浙A號牌”小客車的錯峰時段是什麼?

答: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的錯峰時段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

錯峰出行範圍內的其他道路錯峰時段仍是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3、“非浙A號牌”小客車錯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體有哪些?

答:目前包括彩虹快速路、之江大橋、紫之隧道、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留石高架路、東湖快速路、九堡大橋、通城高架路、時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興大橋、複興大橋、錢塘快速路、德勝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4、早高峰9:00後“非浙A號牌”小客車,哪些道路可以通行?

答:9:00-10:00高架路、快速路還屬於錯峰時段,但是地麵道路均可以通行。進入核心區的,如北部可以選擇莫幹山路,南部可以選擇之江路,西部可以選擇天目山路、文二西路、餘杭塘路,東部可以選擇德勝東路、艮山東路、之江東路,過江可以選擇錢塘江大橋、複興大橋二層、望江隧道、慶春隧道。

5、蕭山區原“非浙A號牌”小客車“錯峰出行”措施是否調整?

答:按照本次調整執行。

(四)正式發布的“錯峰出行”調整措施什麼時候開始實行,在管理上有無什麼考慮?

答: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方便群眾,同時考慮新政實施後市民出行習慣的適應期,公安交警部門設置了執法過渡期,即5月1日前,對“非浙A號牌”小客車在調整的區域道路內違反錯峰出行規定的暫不處罰,作教育提醒;5月1日起按本通告規定進行執法管理。

措施實施後,將對接各導航平台把本次錯峰出行納入導航提醒,並在邊界道路設置錯峰出行標誌,在此,也希望廣大駕駛員能自覺遵守錯峰出行規定。

五、補充說明事項

(一)解讀形式。

文字解讀。

(二)解讀主體。

1.解讀單位: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解讀人:陳旭盈。

3.解讀人電話:0571-87282483。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