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9100X/2021-0053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交警支隊 | 發文日期: | 2021-01-20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文件編碼: | 通告〔2021〕7號 |
一、政策背景
杭州作為省會城市,外埠人員來杭辦事、就醫、學習、開會等需求客觀存在。從正向看,近幾年,我市通過加快地鐵建設等,交通狀況較以往有所改善:2015年交通擁堵排名列全國各大城市第4位,至2020年已降至第31位;主幹道通行速度較2015年提升了20%。因此,在通行量上有一定的填充空間。從負向或者風險看,當前及今後幾年,我市正處於城市快速路網和軌道交通網的施工高峰期,過量外埠車包括本地居民購買的外籍車輛在高峰時段湧入,將加劇我市交通擁堵狀況。綜上,解決外埠車輛急事“進杭難”問題,既有基礎、也需適度。
二、製定的必要性
為方便市外群眾來杭辦事需要,結合“浙A區域號牌”設置和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調整,以滿足外埠人員來杭辦事急需為出發點,體現杭州省會城市的重要性,對有急事工作日高峰來杭的非浙A車輛提供“急事通”的便民措施。
三、通告主要內容和有關說明
本通告主要內容是對“非浙A號牌”小客車工作日高峰時段“急事通”便民措施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申請報備方式和條件
繼續按照《關於部分開放非浙A號牌小型客車工作日高峰時段在我市錯峰限行區域內通行的通告》(通告〔2019〕100號)的規定執行。
(二)允許通行次數
1、外省號牌(“非浙號牌”)小客車。一個自然年度內允許通行的次數不超過12次,且每個自然月不超過3次。
2、本省“非浙A號牌”小客車。一個自然年度內允許通行的次數不超過24次,且每個自然月不超過3次。
(三)經申請報備並取得“電子通行憑證”後,可在我市規定的“錯峰出行”時段、區域內通行。
四、急事通相關規定的解答
(一)哪些情況可以申請急事通?
答:對於確需在受限工作日高峰時段進出錯峰區域的“非浙A號牌”小客車,可以按規定通過“浙裏辦”APP、支付寶、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申請“急事通”。浙A號牌及浙A區域號牌車輛遇病危送醫等緊急情況,可撥打122求助。
(二)急事通申請次數規定
答:1、外省號牌(“非浙號牌”)小客車。一個自然年度內允許通行的次數不超過12次,且每個自然月不超過3次。
2、本省“非浙A號牌”小客車。一個自然年度內允許通行的次數不超過24次,且每個自然月不超過3次。
(三)申請“急事通”的通行區域有哪些?
答:“急事通”可在錯峰範圍內所有道路通行。
(四)“急事通”中提到的一年12次或24次是如何計算的?
答:以12次為例,一年12次是指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有12次申請機會,每次24小時(不超過兩個高峰時段)。申請時支持兩個時段選擇:分別為00:00至次日00:00及12:00至次日12:00。
(五)“急事通”可以連續申請嗎?可以一次性用完嗎?跨節假日申請如何計算?
答:“急事通”可以連續申請,但每月不超過3次,且不可跨雙休節假日。即遇申請日後一天為雙休節假日的,不可跨越。如僅申請周五晚高峰的,有效期不可順延至下一工作日並視為使用一次。
(六)開車的時候忘了申請,可以事後補申請嗎?
答:不可以,隻能提前申請。
(七)申請成功後,但又沒有來杭,可以撤銷嗎?
答:申請成功後不可撤銷,無論是否實際使用均視為已使用。
(八)雙休節假日期間,進入西湖景區“單雙號限行”可以申請嗎?
答:不可以。“急事通”僅支持“非浙A號牌”小客車提出工作日期間進入“錯峰出行”區域的申請,雙休、節假日期間西湖景區“單雙號限行”按原規定實行。
(九)我已經成功完成了急事通行的申請並通過審核,路上還會被交警攔截處罰嗎?
答:申請成功後,在進入“錯峰出行”區域,仍有可能會被現場執勤交警攔截檢查,請主動配合執勤交警檢查並出示申請憑證記錄。現場交警核實無誤後,將予以放行。
(十)可以代別人提出“急事通”申請嗎?
答:申請應當由本人提出。因為申請成功後,在進入“錯峰出行”區域,仍有可能會被現場執勤交警攔截檢查,當事人需出示申請通過的憑證記錄。
五、補充說明事項
(一)解讀形式。
文字解讀。
(二)解讀主體。
1.解讀單位: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解讀人:陳旭盈。
3.解讀人電話:0571-87282483。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