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9100X/2021-01067 | 發布機構: | 市公安局 |
發文日期: | 2021-11-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 ZJAC-07-2021-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發文字號: | 杭公辦〔2021〕35號 |
各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市局各單位:
根據省、市政府關於行政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規定,我局對2021年10月31日前印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麵清理。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6件,決定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1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 1月5日起施行。
附件:《2021年杭州市公安局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
杭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2021年杭州市公安局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
編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清理結果 |
1 | 關於貫徹實施《杭州市客運汽車交通治安管理辦法》的通知 | 杭公交治(2014)60號 | 繼續有效 |
2 | 關於印發《杭州市客運汽車治安安全檢查規則》的通知 | 杭公交治(2016)10號 | 繼續有效 |
3 | 關於部分開放非浙A號牌小型客車工作日高峰時段在我市錯峰限行區域內通行的通告 | 通告(2019)100號 | 繼續有效 |
4 | 關於公布杭州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的通告 | 杭公通〔2020〕34號 | 繼續有效 |
5 | 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通告〔2021〕6號 | 繼續有效 |
6 | 關於調整“非浙A號牌”小客車工作日高峰時段“急事通”便民措施的通告 | 通告〔2021〕7號 | 繼續有效 |
7 | 關於印發《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 杭公辦(2018)9號 | 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