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9100X/2021-0106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市公安局 | 發文日期: | 2021-12-01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文件編碼: |
一、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製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組織全麵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製定機關全麵清理行政規範性文件後,應當及時公布繼續有效、擬修改、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
二、清理範圍
杭州市公安局2021年10月31日前印發且仍在有效期的行政規範性文件。
三、清理過程
一是向市局相關業務部門征集清理建議;二是彙集相關業務部門的清理意見,形成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三是在市公安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四、清理結果
本次清理工作對目前仍有效的7件文件提出清理意見,清理結果為:繼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6件;廢止的行政規範性文件1件。廢止的文件為《關於印發<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杭公辦〔2018〕9號),廢止原因:經市政府同意,由市發改委、市公安局聯合製發的《關於印發<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的通知》(杭發改社會〔2021〕9號)已替代前述文件。
五、解讀機關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公安局
解讀人:邱麗
聯係電話:87280272